{{Infobox Historical Event
|Event_Name = 臺中捷運綠線鋼梁墜落事故
|Image_Name = Taichung_MRT_Accident_in_2015.jpg
|Image_Caption = 事故現場遺留的鋼梁
|Participants =
|Location = 中華民國臺中市北屯區北屯文心路口台中捷運綠線工地
|Date =
|time = 16時58分。當天下午16時00分正在進行吊梁工程,16時58分,重達209噸的鋼梁掉落,造成底下的兩部車輛被壓毀,4人死亡、4人受傷。事發後捷運綠線全面停工。7月6日部分路段復工,至8月11日全面復工。
經過
事發前當日中午與事故發生30分鐘前之影像顯示,施工現場僅用三角錐防護,並無圍籬,且兩台吊車吊掛鋼梁時,現場未進行道路封鎖及交通管制,車輛行駛在懸空的鋼梁下,另未使用螺絲假固定或確實鎖妥,就鬆開吊車支撐,曲線路段使得鋼梁重心向中間偏移,導致鋼梁外翻掉落至地面。
在台中市交通局4月13日提出的詳細調查報告研判,為忽略偏心力矩作用,在弧型鋼梁重心與兩端支撐中心兩者之間,因曲型鋼箱樑「偏心力矩作用」過大,造成鋼梁扭轉側翻,致使一端往外滑出帽梁掉落,而後該端掉落地面後造成吊車吊索遭扯斷,另一端也隨之往外翻落至車道。
;相關事故
在去年的2014年8月19日,文心路四段(近山西路)的捷運工地曾發生工安意外,施工現場的吊車軸心斷裂,導致機械手臂不慎掉落,砸至工地旁的餐廳招牌及遮雨棚,無人傷亡。
傷亡名單
事故造成4死4傷,分別緊急送往臺中慈濟醫院、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急救。死者為蘇家蓁(女,42歲)、謝光輝(男,57歲)、杜亞有(男,60歲)、梁孝凱(男,26歲);傷者為陳冠吉、林朝卿、謝政家、邱振榮。
究責與檢討
事故時刻正值傍晚下班尖峰時間,在同時期的新北市環狀線工程,吊掛鋼箱限夜間施工,且對施工路段會做交通管制道路封鎖。遠揚工程公司為該工程的主要承包商,遠揚將鋼構結構工程轉包中鋼結構公司,中鋼結構再將吊掛工程轉包瑨益公司。遠揚原本提出的《鋼結構吊裝交通維持計畫書(第一次變更)》(1 版)報告書中,「鋼箱梁施工必須於夜間23時30分至05時30分執行」,卻提前於4月10日上午開始進行鋼箱梁地組及吊裝工程,且當日下午15時15分才以另一份施工通報單傳真至台中交通局,說明當日下午16時00分將進行吊裝工程。領班謝光輝的弟弟指出,當時曾要申請支撐架,卻被包商遠揚工程拒絕。
臺中捷運綠線原定工期十年,臺中市審計處原提出審核報告2020年底臺中捷運綠線通車,2014年8月22日時任臺中市市長胡志強在臺中市議會進行施政報告時表示,捷運綠線進度目前只落後3%,目標是2015年底部分試運轉,2016年通車。2015年1月12日市長林佳龍宣布,將跨單位同步施工,縮短期限,提前2年於2018年11月完成,市長林佳龍年初曾下令要求內縮或撤除圍籬,工安事件發生後表示跟拆不拆圍籬沒有關係。臺中市政府表示此段工程原本就沒有圍籬,非圍籬內縮的問題,發生地點也非林佳龍下令圍籬退縮的路段。時任台北市副市長林欽榮表示,台中捷運工程進度超前,沒有趕工的問題,按契約2017年就會完工。
因台北市捷運局負責設計、監造,時任台北市長柯文哲表示「北捷會負起應負責任」。
司法判決
臺中地檢署於2015年6月10日對被告王起森等10人及瑨益工程有限公司(法人)提起公訴。2018年8月28日一審判決,依業務過失致死等罪,判處台北捷運土二所副工程司王起森8個月有期徒刑,遠揚公司陳松嚴及中鋼構公司杜芳明等7人分別被判處10個月至1年6個月,皆緩刑,吊車司機及中鋼構組長陳柏宏無罪,瑨益工程有限公司處罰金新台幣20萬元。
參考資料
參看
- 臺中捷運塔吊撞擊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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