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文淳(),字質甫,號金門,浙江杭州府錢塘縣人,清朝官員。
生平
金文淳為詩人金志章之子。通經學,乾隆元年(1736年)曾獲推薦舉博學宏詞,未入選。乾隆四年(1739年)考中己未科二甲進士,選庶吉士,散館授翰林院編修。乾隆八年(1743年),出任奉天錦州府知府。乾隆十三年(1748年)三月,皇后富察氏病逝。乾隆帝十分悲痛,心情煩躁,借故處分了數十名文武官員。按滿洲習俗,逢天子、皇后喪事,官員服喪,百日內不得剃頭。金文淳被舉報在喪期剃頭,因而下獄。刑部漢尚書汪由敦、滿尚書盛安皆被牽連,金之淳擬斬立決,盛安斬監候。後來又查出的私自剃頭官員數名,包括巡撫周學健、滿洲大臣塞楞額等。乾隆帝命釋放金文淳、周學健,二人皆發配直隸修城贖罪。唯有塞楞額被賜自盡。
不久,金文淳修城結束。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起用為天津府知府。乾隆三十二年(1767年)六月,因所轄南皮縣知縣程如震短發地價一案牽連,本應照例降調。但乾隆帝追究前事,批示“金文淳曾經身獲重譴,加恩錄用。自復任知府以來,並未見其實心任事。今於程如震短發地價一案,又復漫無覺察。僅予降調,不足以示懲儆。金文淳著革職,發往軍臺效力贖罪”。後來曾主講天津問津書院,弟子多有成就。
参考资料
引用
來源
*趙爾巽等,《清史稿》
*朱汝珍,《詞林輯略》
*沈家本、荣铨、蔡启盛、徐宗亮,《重修天津府志》,清光緒二十五年(1899年)
*周轩,《清宫流放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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