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永义

韦永义()江苏丹阳县人。1937年8月参加革命。1939年5月经陈毅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政协副主席等职。1999年6月10日在南京逝世。

生平
韦永义是江苏省丹阳县练湖后东岗村人。早年担任丹阳县抗日自卫总团政治处主任,江南抗日义勇军挺进纵队第三支队司令员,新四军挺进纵队四团团长,镇江、丹阳、武进、溧阳四县抗敌委员会副主任兼军事科科长。1941年,历任苏南五专署专员,新四军第六师西路保安司令部司令员,新四军苏中军区第五军分区司令员。第二次国共内战时期,历任华东军区警备第七旅政治委员(旅长吴光明),中共苏中二地委书记,中共镇江地委副书记、书记,镇江军分区政治委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任苏南区党委工业部部长,苏南总工会副主席、主席苏南行署劳动局局长。1953年,历任中共无锡市委书记兼无锡军分区政治委员,中共江苏省委常委兼组织部部长、政法部部长。1956年8月,补选为江苏省副省长。1979年后,担任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江苏省政法委员会副书记。1983年,当选为江苏省政协副主席。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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