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維喜案,是一件在1839年發生在大清領土的殺人案。外國商船水手酗酒与尖沙村村民林维喜发生冲突,引发斗殴,结果村民林维喜重伤不治。其亦為引發第一次鴉片戰爭的導火線。
義律回到船上按英國法律審理,林则徐主張此案司法管轄權屬於大清,引起英國爭取在華治外法權的衝突。
事件经过
1839年6月3日,林则徐虎门销烟,使英國煙商難以再到廣州從事鴉片貿易,所以英國商船皆聚泊在新安縣尖沙村(今香港尖沙嘴一帶)一帶海面。林則徐堅持要求英商出具「甘結」,若再走私鴉片來華,違者「貨盡沒官,人即正法」。然而英國過去60年都在爭取在華治外法權,若具結無異默認中國對在華英人的管轄權,因此義律和英商堅決抵制這一要求。6月底清軍逮捕了英國商船卡納特克號(Carnatic)上的買辦,被激怒的水手們要求放人,但船長不想火上澆油升高衝突,水手們計畫復仇。
1839年7月7日(道光十九年五月二十七日),英國商船卡納特克號、曼加勒號(Mangalore)與美國商船之水手上岸酗酒,不知哪一方先動手,然後英美水手和尖沙村村民發生衝突,引發鬥毆,結果村民林維喜重傷,於次日身亡。
案件處理
英國駐華商務總監義律意識到這是另一宗牽涉到治外法權的糾紛,想息事寧人。他趕到出事現場,透過村民劉亞三給予死者家屬一千五百銀元,另給四百銀元應付清朝官吏勒索,一百銀元分給村民,換取隱瞞林維喜死因。林則徐認為案件蹊蹺,命新安縣知縣梁星源查辦,結果真相大白,林則徐要求義律交出兇手,義律同意賠償死者家屬,但表示無法確定兇手是誰,要求自行審判兇手。。
中英衝突
8月15日,林則徐下令禁止一切貿易,派兵開進澳門,更進一步驅逐英人出境,停止供應英人食物,撤其買辦和佣工。不久後,英人撤離澳門,寄居於貨船上。
9月4日,義律派传教士郭士立與林則徐進行談判,要求解除禁令,請求恢復正常貿易關係,但為林所拒。下午兩時,義律發出最後通牒,林仍不理。三時,英國軍艦首先向中國船艦開火,又突襲九龍山上的清軍,但僅是小衝突,規模不大。短暫武裝衝突之後,因為鴉片來源減少,價格飆升,雙方恢復貿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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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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