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沙書院是清臺灣府彰化縣第一座設立的書院,前身是彰化縣義學。日治時期建築曾被當作彰化水道事務所使用,在大正十二年(1923年)左右被拆毀,僅剩部分部分建物(剩餘部分後來遭變賣)。原址在彰化孔廟右側原大成幼稚園旁的民生路上。
沿革
白沙書院前身是彰化縣義學,大約在清雍正六年(1728年)已建立。雍正六年時,彰化縣知縣湯啓聲為義學在猫霧捒保上腳凹餅莊置辦學田51甲6分2釐。
到了乾隆十年(1745年),淡水廳同知兼攝彰化知縣曾曰瑛認為彰化設縣多年仍未有書院,難以培養人才,遂將義學改為「白沙書院」,並且訂定規條。後來於乾隆廿四年(1759年),知縣張世珍重修。而在林爽文事件中,白沙書院因戰亂在乾隆五十一年(1786年)被焚毀,之後知縣宋學灝將書院重建於文昌祠西邊。此次重建,在民間有曾玉英幫助捐修書院。
嘉慶十五年(1810年),知縣楊桂森撰〈白沙書院學規〉,共九條。嘉慶廿一年(1816年),署彰化知縣吳性誠擴建白沙書院,得到鹿港仕紳林文濬等人捐助。
同治元年(1862年)發生戴潮春事件,彰化縣城被攻陷後,白沙書院被戴潮春勢力改為「應天局」。而根據林豪《東瀛紀事》的記載,「應天局」這個機構是向民間抽銀、派飯的執行機構。
進入日治時期後,彰化孔廟曾被當作國語傳習所、臺中師範學校、彰化公學校,而文廟旁的文昌祠及白沙書院曾被作為外地寄宿生宿舍。根據杉山靖憲《臺灣名勝舊蹟》(1916年)的記載,白沙書院在大正年間已被當成彰化水道事務所使用,但仍保有彰化縣知縣杜觀瀾匾聯等文物。大正十二年(1923年)進行「市區改正」,白沙書院在此次工程中被拆毀,僅剩部分房舍。後來約在昭和五年(1930年)左右,文昌祠與白沙書院的剩餘建物被變賣成街庄財產。主持崇文社的黃臥松對此事有感,曾以「保存古蹟非迷信論」為題徵文。
制度
白沙書院設有山長、董事(4名)、租丁、院丁等職位,其中山長與董事由民間推薦、知縣任命。
書院有官課(每月二日)與師課(每月十六日),在歲考、科考之年舉行七次,其他年度舉行十次。在年初的官課會舉行「甄別」,選拔內外課生。生員的前12名為內課生,次20名為外課生。童生方面則取前20名為內課生,次40名為外課生。在此之外的人,則稱為附課生。
在官課時會賞給「膏伙」,師課賞給「花紅」,另外鄉試時書院會補助旅費。
命名由來
關於白沙書院的名稱由來,據清《彰化縣志‧卷三 官秩志》的說法,是「以彰化山川之秀,惟白沙為冠,取其地以名之」。但也有說法認為白沙書院的名稱有紀念明儒陳獻章(白沙先生)的用意。
參考來源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