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京府()。 清朝末年设置的府。评价:繁,疲,难。
明朝时为建州右卫。天聪八年(1634年),后金尊赫图阿拉地曰兴京。乾隆三十八年(1773年),设理事通判。光绪三年(1877年),改为兴京抚民同知,治所移到新宾堡。宣统元年(1909年),升兴京厅为兴京府,下领四县:通化县、怀仁县、辑安县、临江县。
知府
均出自民國《興京縣志·卷二》:
- 廖柄樞,福建人,宣統元年任
- 都林布,北京人,宣統二年任
- 金衍海,浙江人,宣統二年任
- 張鳳臺,河南彰德人,宣統三年任
注释
兴京府()。 清朝末年设置的府。评价:繁,疲,难。
明朝时为建州右卫。天聪八年(1634年),后金尊赫图阿拉地曰兴京。乾隆三十八年(1773年),设理事通判。光绪三年(1877年),改为兴京抚民同知,治所移到新宾堡。宣统元年(1909年),升兴京厅为兴京府,下领四县:通化县、怀仁县、辑安县、临江县。
知府
均出自民國《興京縣志·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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