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鑑(),字克正,號清溪,諡康敏,山東承宣布政使司青州府壽光縣人,明朝政治人物,官至刑部尚書。
生平
成化二十二年丙午科山東鄉試第十九名。成化二十三年(1487年)丁未科進士。授浙江蕭山縣知縣,弘治七年(1494年)十二月实授廣東道監察御史。出为安慶府知府。正德四年(1509年),改任顺德府知府,六年正月升浙江右參政,八年正月升陕西右布政使,四月升官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撫甘肅,曾經諭吐蕃恢復哈密失地。正德十年六年改任南京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十一年十二月改任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清理浙江福建等处盐法,入为大理寺卿,十六年七月升南京刑部尚書,嘉靖二年(1523年)十一月改任刑部尚書,大禮議事件后,因与大學士桂萼争论陈洸罪行,以至于攘臂相加,被劾轻蔑礼法,嘉靖五年五月称病辭職歸鄉。嘉靖十六年(1537年)十月卒。
家族
曾祖趙均保;祖父趙鐸;父趙福,母李氏;繼母王氏。具庆下。兄趙銘。子趙岳。
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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