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绍文(),男,东乡族,河州东乡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
生平
河州东乡县(东乡族自治县)春台乡白庄村人,后徙居永靖县扎马池村。19岁起,马绍文进入军队,历任宁夏新军骑兵四连连长,叔叔、凉州镇守使马璘部下任稽查、副官,青海宁海军营长,冯玉祥部团长等职。1928年,在宁夏粮台供职。1930年起,任甘肃酒泉征收局局长、宁夏固原百货局局长等职。1935年至1949年在家闲赋。期间,任永靖县回民教育促进会分会主任委员。在当地筹办扎马池小学,任董事长。
1949年第二次国共内战期间,马绍文筹集军粮,支援解放军解放青海、新疆,并协助人民政府做剿匪、安定地方等工作。历任临夏专署民委驻会委员、甘肃省政协委员,东乡自治区筹委会副主任、区政府副主席,第二届东乡族自治县政府主席,兼西北军政委员会民委委员,甘肃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省伊协副主任。
应邀参加1950年国庆节观礼。担任西北行政委员会民族事务委员会委员、甘肃省东乡自治区人民政府主任。
抗美援朝战争爆发后,捐献飞机大炮活动中,马绍文捐出白银40两和300块大洋,曾三次参加慰问团赴朝慰问。1958年,马绍文受到不公正待遇,1978年被平反。
家庭
*子女
*次子马进迁,曾在国家民委、全国伊协任职
*三子马进懿,曾任永靖县文教科长
*二女马秀芳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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