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简称国标(,GB),或简称中国国家标准,是由国家标准机构通过并公开发布的标准。中国国家标准由国家标准机构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并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的文件编号由文件代号、顺序号及发布年份号构成。
文件编号由文件代号、顺序号及发布年份号构成。文件代号由大写拉丁字母和/或符号“/”组成,顺序号由阿拉伯数字组成,发布年份号由四位阿拉伯数字组成,顺序号和年份号之间使用一字线形式的连接号。例如:GB/T XXXXX—XXXX。

根据国家标准GB/T 20000.1规定,标准是指为了在一定的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经协商一致制定并由公认机构批准,共同使用的和重复使用的一种规范性文件。

推荐性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对满足基础通用、与强制性国家标准配套、对各有关行业起引领作用等需要的技术要求,可以制定推荐性国家标准。其中,等同、修改属于采用ISO/IEC标准化文件。一致性程度不受文件版式变化(例如,页码、字体、字号等的变化)的影响。

国家标准化文件与对应ISO/IEC标准化文件的一致性程度为等同时,兼有下述情况:
*文本结构相同;
*技术内容相同;
*最小限度的编辑性改动。

国家标准化文件与对应ISO/IEC标准化文件的一致性程度为修改时,至少存在下述情况之一:
*结构调整,并且清楚地说明了这些调整;
*技术差异,并且清楚地说明了这些差异及其产生的原因。

国家标准化文件与对应ISO/IEC 标准化文件的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时,至少存在下述情况之一:
*结构调整,并且没有清楚地说明这些调整;
*技术差异,并且没有清楚地说明这些差异及其产生的原因;
*只保留了数量较少或重要性较小的ISO/IEC标准化文件的条款。

著作权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强制性标准属于“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不适用于著作权法。1999年,最高人民法院对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答复中指出:推荐性国家标准属于自愿采用的技术性规范,不具有法规性质。由于推荐性标准在制定过程中需要付出创造性劳动,具有创造性智力成果的属性,如果符合作品的其他条件,应当确认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范围。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在标准全文公开系统,公开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委2017年1月1日前已批准发布的所有强制性国家标准、推荐性国家标准(非采标)、指导性技术文件。对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委自2017年1月1日后新发布的国家标准,将在《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发布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标准文本,其中涉及采标的推荐性国家标准的公开,将在遵守国际版权政策前提下进行。其中标准的全文可以在线阅读或下载,具体来说(截至2025年4月):
*有效强制性国家标准2,084项。其中非采标1,534项可在线阅读和下载,采标550项只可在线阅读。
*有效推荐性国家标准43,984项。其中非采标28,878项可在线阅读,采标15,106项只提供标准题录信息。
*有效指导性技术文件654项。其中非采标270项可在线阅读,采标384项只提供标准题录信息。

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工程建设方面的国家标准未纳入该系统中。

标准的正式电子出版物可以从中国标准出版社在线服务进行获取。

国家标准编码
“GB”在计算机領域中常常表示GB/T 2312-1980或GB 18030-2022。两者是汉语编码系统的标准,在中国大陆和新加坡用于简体中文。详见:国家标准代码。

參考文獻
外部链接
*[http://ncse.sac.gov.cn/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https://openstd.samr.gov.cn/bzgk/gb/ 国家标准全文公开系统]
*[https://std.samr.gov.cn/gb/gbQuery 国家标准信息查询]

参见

  • 标准
  • 标准化
  •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 中华民国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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