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青岛海事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青岛海事法院,位于青岛市崂山区云岭支路3号,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所海事法院。

沿革
1984年5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84)法司字第80号、交通部(84)交办字第985号联合发文《关于设立海事法院的通知》,决定以上海、天津、青岛、大连、广州、长江(驻武汉市)六个水上运输法院筹备组为基础,分别由上海港务管理局、天津港务管理局、青岛港务管理局、大连港口局、广州海运管理局、长江航务管理局负责组建上海、天津、青岛、大连、广州、武汉海事法院,各海事法院自1984年6月1日起宣告成立,并从1984年10月1日开始受理案件。海事法院由交通部主管,专门审理海事海商和行政诉讼案件。1984年11月14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关于在沿海港口城市设立海事法院的决定》,同日国家主席李先念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号公布施行。自1984年组建至1999年,青岛海事法院由交通部代管。

1999年7月1日,根据中央编办、最高人民法院、交通部、财政部《关于理顺大连等6个海事法院管理体制若干问题的意见》,青岛海事法院由交通部移交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管理,行政级别由副厅局级提升为正厅局级,受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并向其报告工作。2010年9月,新建的青岛海事法院审判综合大楼竣工并投入使用。

其他机构
*办公室
*政治部
*机关党委
*监察室
*研究室
*……
*王延义(1997年6月-2009年6月25日)
*霍力民(2009年6月25日-)

知名案例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
*[https://web.archive.org/web/20141226195055/http://qdhsfy.sdcourt.gov.cn/ 青岛海事法院]

参见

  • 专门人民法院、海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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