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民協會

香港公民協會() 於1954年成立,是戰後香港早期民間公民團體。根據該會公開文件,其列明工作範疇包含公民教育、民生議題、文化交流、環境保護及各類社會支援服務,關注市民生活條件與居住環境議題。

該團體在官方文件中表明支持《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與「一國兩制」,主張愛國愛港,以參與公共事務作為主要運作模式,透過收集市民意見並向政府部門轉達訴求。

1950年代,市政局為香港少數設有限度民選席位的法定機構。1956年,香港公民協會首次派出候選人參與市政局選舉;此後該會曾在立法局、市政局、區域市政局及各區區議會取得議席。1987年,該會在各級議會合計持有27個席位,分佈於立法局、市政局、區域市政局與多個區議會,參與地區政策討論。

1997年香港回歸後,該團體在《基本法》框架下繼續開展地區工作。其成員分別參與各區分區委員會、防火委員會、滅罪委員會等地區諮詢架構,涉獵社區安全、地區建設相關事務。

協會會員涵蓋專業界、工商、教育、社會福利、勞工及基層市民等不同社會階層。

2026年6月,該會會員大會通過新版會章,調整並列明組織未來工作範圍,新增文化交流、創新科技、環境保護等發展方向。

理念
香港公民協會的成员主要是教師、專業人士及商人。与1980年代以前市政局内的香港革新會相比,香港公民协会被视为華人為主、中间派和保守派的政治团体。香港公民协会的目标是:
*積極促進香港人民的經濟、社會和文化福利,促進香港建立健全而不斷擴展的教育系統;促進香港政府與公眾之間的密切合作與諒解;
*尽一切可能保护香港妇女和儿童的权利;
*提高人们對公共事务的兴趣及参与度;
*研究香港政府的運作机制,并通过建设性建议提高政府的效能和声望;
*提倡增加香港各選舉的选举权的规模和范围;
*参与香港本地政治,以促进和实现协会的宗旨;
*研究协会任何其他感兴趣的事项并就此采取行动;及
*为上述各目標筹集和支付任何资金。
香港公民协会亦喚起了社會對宪制问题的關注,並要求政府給予市政局在教育和卫生事务上更大的权力,也在立法局及行政局擁有代表。但是,香港公民协会避免要求自治和独立,而如此政治立场則被視為其與諸如聯合國香港協會等激进组织的主要分別。香港公民协会认为任何“根本性改变”都会威胁到香港的繁榮稳定。

历史
香港公民协会于1954年10月26日由法裔宗教教育家加斯恩修士創立,是1946年時任香港總督楊慕琦所提議設立以推動宪制改革的組織之一。香港公民协会自1956年開始參與市政局选举。他们在其政綱中提出进行政治改革,并因此赢得了市政局6个民選席位中的2个。在1950年代,香港公民协会在市政局的席位从2个增加到8个。在加斯恩修士於1957年逝世后,保守派外籍领导人于1959年辞职,張有興因此成为香港公民协会的负责人。。聯盟要求立法局應由民选议员和委任议员各占一半,也要求市政局應該主要由民选议员組成,並擁有更大的權力。聯盟的要求被英国政府拒绝,而英国政府没有就此進行任何解释,而聯盟的要求直到1990年代才实现。

張有興是市政局在1980年代的主席,也是首位出任立法局议员的民選市政局议员。1987年,香港公民協會在立法局佔4席、在市政局佔4席、區域市政局佔1席、區議會佔18席,共27个席位。在1985年譚惠珠成立香港勵進會後,香港公民協會即与後者结成联盟。在1988年舉行的區議會選舉中,香港公民協會与香港勵進会合作,而在1991年的选举中,則與保守、亲商界的香港自由民主聯會合作。

近況
自1990年代起,因會員老化及香港政治環境漸趨成熟,未有正式政黨化的公民協會開始流失支持以及人才到其他政黨。在1991年,兩個公民協會會員參選立法局直選落敗後,公民協會正式絕跡立法局。及後到1994年區議會選舉,公民協會亦無再正式派人參選。

不過到2007年,公民協會突然重出江湖,派出數人參選區議會,不過所有候選人均低票落選。

而該組織最近參與過的較大型的政治行動就是加入「保普選反佔中」大聯盟收集市民簽名。

會所
的香港公民協會柴灣區委員會]]
香港公民協會全資擁有座落於香港中環己立街2-8號業豐大廈503室之會所物業,處理會所物業事務及日常會務。協會同時亦於香港東區柴灣翡翠道,以政府租約方式租用柴灣分區委員會會址,供柴灣分區委員會成員及友好作康樂活動中心。

參見
*香港政黨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http://www.hkcivicassn.org 香港公民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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