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小时制

三十小时制()是一种延長24小時制之时刻表記法,将24小時制的0點到6點標記為深夜24點到30點,以抵消日期進位,因为夜生活者不習慣在夜半換日期。

又用于廣泛地稱呼所有延長至翌日的時間制,如28小時制36小時制等。

表示方法
到次日零点子夜之后,日期保持,小时部分以24为基础继续增加。例如,「12月15日 23:59」下1分钟是「12月15日 24:00」,再过一个小时,是「12月15日 25:00」。在「12月15日 29:00」的一小时后,变成「12月16日 6:00」,即日界為上午6時。接下来从6点到24点之间又和24小时制的表示方法一致。

另外,在表示结束时刻时,可以是「6:00」或「30:00」。比如在前述例子中,不写成「12月16日 6:00」,而写成「12月15日 30:00」。类似地,在日本的铁道时间表上,虽然采用的是24小时制,但在表示结束时刻时,子夜0时可写为「24:00」。

以下是24小时制和30小时制的对比。

*:在表示结束时刻时使用

使用范围
此种時間表示方法一般出现在日本,例如在广播业、天文学、深夜营业的店铺等有时会采用。

在日本广播业,某些电视机的时间显示会采取这种形式;在電台與電視台的時間計算上(例如),也廣泛採用三十小時制之表示方式,例如標示翌日上午1時整為今日深夜「25:00」、上午2時整標示為「26:00」等。

东京证券交易所的金融衍生品交易记时采用30小时制。

在天文学界也有用三十小时制的情况。例如,在日本國立天文台工作的天文学家采用三十小时制。国立天文台和昴星团望远镜所在的美國夏威夷州之间存在时差,采用三十小时制有利于避免交流错误。例如,在夏威夷进行21时至次日6时的观测,在时差有19小时的日本,就是次日16时到次日的次日1时。如果用30小时制,夏威夷是21时至30时,在日本则是次日16时到次日25时。在观测中发生日期变化时,采用30小时制比采用24小时制计算更为轻松,所以有利于避免交流中出错。

在台灣,一些跨子夜營業的單位,在內部時間管理使用了類似時制,如台北捷運。

中国大陆铁路曾经有很长时间将18时作为一个运输日的开始,这种计时方式与30小时制很相似,只是一日开始时间是提前6小时而非延后6小时,主要原因在于普通铁路的运输高峰期集中在夜间。随着高铁的开通运行,铁路运输高峰期逐渐变为白日,中国大陆铁路也切换回了24小时制。

一些时钟采用了30小时制顯示

参见

  • 日之分界
  • 十二小時制
  • 二十四小時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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