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渭(922年-999年),字得臣,昭州恭城东乡炉口(今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恭城县平安乡路口村)人。北宋初年政治人物,以刚正和清廉著称。
生平
周渭幼年丧父,由叔父抚养。他自幼好学,擅长作诗。当时昭州属于南汉,在刘鋹的势力范围内,治民严苛。于是周渭带领600余名乡民越过五岭,赴零陵避难。中途遇到军队堵截,又折返回昭州。因屋舍被焚毁之故,再逃往道州。途中再遇袭,周渭最终成功地逃脱,得以北上。
北宋建隆三年,周渭赴京师,受到薛居正的礼待。他上疏宋太祖论时事,召试,被授予同进士出身,任职白马县主簿。属下县吏犯法,周渭即下令将其处斩。这一举措得到了宋太祖的嘉奖,破格提拔为右赞善大夫,任职永济知县。魏王符彦卿骄横跋扈。周渭到任之日,符彦卿亲自赴郊外迎接他。周渭却只是在马上拱手示意,到了馆舍才与之相见,毫不卑屈。
县中有盗贼伤人而逃,周渭捕获,未送帅府当即处斩。
乾德期間,周渭擔任兴州通判。当地驻军众多而监军纵容其为非作歹,以至民怨沸腾。于是周渭策马至军,告知其利害得失,并处斩军校,令全军慑服。宋太祖下诏嘉奖,使其兼任钤辖使,统领驻军。
开宝元年,凤州七房冶官吏贪污官银,朝廷任命周渭代替之。一年之后,当地赋税翻了数倍。朝廷赐绯服和金鱼袋,将其升为棣州知州。开宝六年,监军傅延翰欲谋反投辽,被部下告发。周渭将其抓获,通报朝廷。傅延翰被押解至京后,朝廷下令,将其在西市斩首示众。离任之日,当地百姓遮道相送。
自太平兴国二年至八年,周渭担任广南各州转运副使。至此,周渭才得以重返故乡,乡人都以他为荣。周渭上奏朝廷,请求废除南汉时期的税制,重新制定税法,兴办学校 。授殿中丞。太平兴国三年,殿直武裕驻守海门,纵容部下贪污,被周渭杖杀。太平兴国六年,宋与交趾交战,两名败卒逃回邕州抢掠民财,被周渭处斩。对此后逃回的败兵,则一律解除武装后才允许入城。周渭移书交趾国君黎桓,告之以朝廷的威信和利害关系。交趾国君畏服,派使者入贡。由于平乱有方,加授监察御史。
后调任扬州知州,升官为殿中侍御史,改任两浙东、西路转运使,入为盐铁判官。又升官侍御史,历判户部、度支二勾院,出知亳州,赐金紫,俄而调任宋州知州。加职方员外郎,担任益州转运使。由于其次子违背诏令买马,被被贬黜为彰信军节度副使。
咸平二年,宋真宗想起周渭的清名,下诏令其回京,准备复用。然而诏书未至周渭已经逝世。考虑到其家中余财不够安葬所需,宋真宗特地赠钱十万,并授予其次子乘氏主簿。
轶事
周渭北上逃难时,未与妻子莫荃告别。当时周渭的两个儿子年纪还小,莫荃也还年轻。其父母劝她改嫁,莫荃拒绝,并亲自劳作以养活家人。26年后,周渭治岭南,与家人团聚。当时的人们都对此感到惊异。
后世纪念
恭城县内有新、老两座周渭祠,又称周王庙,是祭祀周渭的祠庙。其中新祠始建于明朝成化十四年(1478年),清朝雍正元年(1723年)知县王昌龄重修,包含戏台、门楼、大殿堂、后殿、左右厢房等建筑。1981年公布为第二批广西壮族自治区文物保护单位,2006年又作为恭城古建筑群的一部分,列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祠内有赞颂周渭的楹联一幅:
每到周渭诞辰(农历六月十五),恭城县及周边民众都会举办活动庆祝。
延伸阅读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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