糧食自給率

糧食自給率()是一項評估國家糧食自給程度的指標。一般有兩種評估方式:第一種是產值型糧食自給率,其使用在規劃農產品貿易之依據,計算方式為利用該年之農產品內銷及外銷價格,推算各項生產及消費農產品價值,再將國內生產農產品總值佔國內消費農產品總值之比率推算。第二種是營養素型糧食自給率,多在非常時期使用,以每年各種糧食標準營養含量,推算各項各糧食國內生產及消費營養值並求出每年的數值,再計算國內糧食生產佔消費之比例得之。

概念簡介
一個國家的某一商品(如:穀物)的自給率(,縮寫為SSR),在取得其商品產量和進出口數量後,能經過一公式計算出來。公式如下:

\dfrac{P\times{100}}{P+I-O}

其中P代表產量,I代表進口,O代表出口。

SSR可以用來計算個別商品、具有相似營養價值的群體商品及所有商品的集結。而在糧食安全的相關內容中,SSR常被用來指稱一個國家依賴其產量來源的程度,而比率愈高,自給率愈高。

世界現況
國土面積大的國家通常有較高糧食自給率,如以2011年的統計資料為例:加拿大223%,澳大利亞187%,美國130%。其他已開發國家的糧食自給情形則分別為:法國121%,德國93%,英國65%,義大利59%,瑞士56%。東亞的情形則為日本37%,韓國50%。台灣在2018年的自給率為34.64%。
部分國家和地区的糧食自給率
*>200%:加拿大、阿根廷、乌拉圭
*100-200%:美国、澳大利亚、法国、德国、丹麦、匈牙利、泰国、越南、缅甸、柬埔寨、老挝、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土库曼斯坦、巴基斯坦、苏丹、叙利亚、巴拉圭

  • 90-99%:印度、俄罗斯、巴西、英国、土耳其、奥地利、捷克、波兰、白俄罗斯、玻利维亚

*75-90%:中華人民共和国、印度尼西亚、菲律宾、伊朗、爱尔兰、乌克兰、希腊、保加利亚、罗马尼亚、摩洛哥、南非、尼日利亚、坦桑尼亚、马达加斯加、尼加拉瓜
*50-74%:新西兰、挪威、意大利、西班牙、墨西哥、哥伦比亚、委内瑞拉、厄瓜多尔、秘鲁、智利、埃及、突尼斯、肯尼亚、喀麦隆
*<50%:荷兰、比利时、瑞士、冰岛、葡萄牙、日本、韩国。

常見的應對方法
由於糧食自給率常攸關國家安全,因此必要時常會實施應對方法,來解除危機。
*針對短缺的糧食種類,進行出口的總量管制,或是提高出口的關稅,用來避免外國惡意收購糧食,又稱「糧食保護主義」。例如當糧食的主要生產國發生天災或戰亂,由於消費者預期減產,會導致出現類似市場掃貨的現象。
*對生產者的補貼政策,或是保證收購價格,或是天災發生時的災害補助,對生產者提供增加生產的誘因。
*對於不能食用的經濟作物的生產,進行總量管制。例如提高誘因,輔導轉換種植糧食作物。

參考文獻
糧食

评论 (0)

  • 还没有评论,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