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蒲崗裁判法院

新蒲崗裁判法院()是香港一所已被拆卸的法院,位於新蒲崗太子道東690號。

歷史
新蒲崗裁判法院與荃灣裁判法院採用同樣的設計樣式,建於1971年,於同年7月26日正式開庭,並於8月6日舉行移交儀式。法院原稱為「黃大仙裁判署」,由1972年1月1日起改稱為「新蒲崗裁判署」,負責審理黃大仙區,九龍城區及紅磡區等案件,後來增至八個法庭。

早於1992年,規劃署已提議重新發展新蒲崗裁判法院,釋放該處的發展潛力。直至1997年,司法機構提議將法院搬遷至九龍城裁判法院,表示當時的法院大樓沒有證人等候室、供殘疾人士使用的設施及公眾諮議室,而且律師會見室、洗手間等的設施亦嚴重不足。

2001年7月3日,九龍城裁判法院正式啟用,共有三十年歷史的新蒲崗裁判法院於同日關閉。

法院大樓所在的土地於2004年10月由新鴻基地產投得,連同鄰近的新蒲崗政府合署被拆卸,重建成住宅商業綜合項目譽·港灣及商場Mikiki。,林其後獲港督特赦,刑罰改為終身監禁。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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