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國家團體()是指根據大韓民國的國家保安法第二條:「組織與指揮旨在變亂國家與政府的國内外結社」所定義的團體。
反國家團體一覽
*朝鮮勞動黨:1948年建國以來,大韓民國一直主張其為朝鮮半島唯一正統合法政府,認為三八線以北受高度武装集團朝鮮勞動黨支配。
*在日韓國民主統一聯合會:以韓國民主化與朝鮮半島統一為目標的日本朝鮮族團體,1978年指定(當時韓國仍受軍政府統治)。
罰則
*從事黨魁人士:死刑、無期徒刑(從事預備行為則2年以上有期徒刑)。
*從事黨員和幹部:死刑、無期徒刑或5年以上有期徒刑(從事預備行為則2年以上有期徒刑)。
*指示以外從事者:2年以上有期徒刑(從事預備行為則10年以上有期徒刑)。
*勸誘加入反國家團體:2年以上有期徒刑。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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