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顯(),字文明,直隸廣平府廣平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同進士出身。七月初八日生。
生平
正統六年(1441年)辛酉科順天府鄉試第三名,正統七年(1442年)聯捷壬戌科會試第六十四名,殿試登進士第三甲第三十名,授戶科給事中,從英宗北征,幸免於難。景泰元年(1450年)五月,進都給事中,二年八月出任河東陝西都轉運鹽使司運使,七年十月奏請修築河東運司鹽池堤堰。天順二年(1458年)十一月擢四川左布政使,成化六年(1470年)三月升任南京兵部右侍郎,八年四月差巡視淮揚等處,十一月御史劉城等劾奏馬顯擅自逮捕軍職及五品以上官員,罷黜官職,不分賢否,變法壞事,貽患地方,因命馬顯還回南京,不久丁憂歸。九年六月憲宗赦免馬顯罪名,十一年十月服闋,復任原職。十三年九月遭彈劾,乞致仕,不允。九年任期满,成化十八年五月升左侍郎,仍支從二品俸,丁憂服闋,二十年十二月復任。成化二十二年請老歸鄉,弘治五年(1492年)以詔,例加散官一階,十四年七月卒。馬顯居官勤瘁,性雅清介,蔬食布袍,至貴不易。
家族
曾祖馬駟。祖父馬德。父馬禎。母段氏。具慶下。兄宗。弟容、寶、富。娶武氏。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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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之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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