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應充

魏應充人,頂新國際集團魏家四兄弟之老三。

現任頂新和德文教基金會創辦人,推動中華職棒第五隊味全龍隊重組。過去曾任台灣食品良好作業規範發展協會理事長、味全董事長、頂新製油董事長、正義油品董事長等職務。

2013年、2014年因油品案風波受到關注,2018年臺中高分院宣判說明頂新製油的油脂不是回收油、地溝油,更非來自病死豬隻,以上為媒體誤植導致民眾得到錯誤資訊。

2017年,智慧財產法院針對味全油品案,認定魏應充對98配方調合油部分構成詐欺等罪,判處2年徒刑定讞。在服刑500多日後,三度聲請假釋終獲同意,於2018年年底假釋出獄。隨後台中高分院針對魏應充逃漏稅等罪,再判處2年徒刑,仍可上訴。2020年1月8日,魏應充油品案合併執行4年8月,二度發監執行。

2019年3月4日成立粉絲專頁,以書法寫下「我與社會誤解共生五年半」。2021年1月19日,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裁定准予魏應充假釋出獄。

家庭背景
先祖為來自於福建省汀州府永定縣古竹鄉黃竹煙村(今屬龍巖市永定區)魏應充出身為彰化縣永靖鄉三大望族之一。出生後的隔年,父親魏和德在永靖鄉創辦鼎新製油工廠。

經歷
三歲時因發高燒,導致顏面神經受損。1975年於彰化高中畢業,後與弟弟魏應行皆獲頒該校傑出校友。魏家四兄弟的大姊魏錦霓、二姊魏娟娟。後來魏家遠赴中国大陆投資,成為中國速食麵第一品牌。,改由魏應充接下。2005年魏家入主正義公司,同樣由魏應充擔任董事長,並解散該公司的榨油班,建造除臭塔(分餾塔)

魏應充除曾任味全、頂新製油、正義油品這三家的董事長之外,還任松青商業、康全工程、杭州味全生技食品、昆山裕全模具、頂盛控股、上海頂盛食品工業、杭州味全食品、杭州順全塑料科技、味全食品投資、廊坊味全食品等董事長,以及開曼島商頂新控股、香港頂可、東莞頂可、杭州頂可、頂率開發、台北金融大樓、大愛感恩科技等董事。汶川大地震時,他擔任慈濟國際人道救援協會食品組召集人,慈濟賑災所使用的素泡麵,也是由味全代為研發、生產。

2011年8月,魏應充獲行政院衛生署推薦擔任行政院食安會報委員,兩年間四次會議中出席一次,席間曾對衛生署報告的「PVC食品容器具之使用及管理」提出意見。他也參加全國工商團體支持馬吳後援會,由馬英九親自頒予全國工商團體後援會副總會長證書。2014年擔任食策會董事長。

; GMP理事長
2011年「食品GMP形象館」經濟部長施顏祥正式宣告擴展食品GMP認驗證範圍、防範塑化劑汙染食品的實際行動與對策,並與經濟部工業局杜紫軍局長、台灣食品GMP發展協會魏應充理事長、食品藥物管理局康照洲局長及全家便利商店高銘賢協理共同啟用台灣優質認驗證食品ICT服務平台線上查詢生產履歷等相關資訊的服務與GMP食品安心購活動。

2013年4月24日統一楊梅廠及味全中央研究所辦理今年度第1次媒體記者參訪活動,活動中由GMP發展協會理事長魏應充主持。

事件及爭議
頂新油品案

  • 2013年11月,2013年臺灣食用油油品事件,魏應充被底下味全員工指控指示以成本優先考量改變油品配方,後以1,000萬元交保。他認為是自己善事做不夠多,才要受到這樣的懲罰,2019年6月智財法院判決頂新無罪定讞,理由是大統售予頂新油品,是由高振利等極少數大統內部人員知悉的機密混油配方攙混而成,且油品價未低於市場行情,無法證明頂新油脂課長陳聰筆有購買攙混油品故意;屏東廠長曾啟明、品管組長蔡俊勇也難認有刻意放寬脂肪酸檢驗標準之情,所以改判無罪確定。
  • 2014年台灣劣質油品事件,正義飼料油爆發問題,魏應充再度向社會大眾道歉,請辭味全董事長、頂新製油董事長、正義油品董事長等董事職務,關閉旗下油廠。10月17日,魏應充因涉嫌《刑法》詐欺取財罪、《食品衛生法》,彰化地檢署聲請羈押,彰化地方法院裁定羈押禁見於彰化看守所。10月30日,彰化地檢署以魏應充涉犯數十項詐欺,將他起訴並具體求刑30年。該年11月18日立法院三讀修正通過《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包括舉證責任自消費者移轉至廠商、一定規模以上的廠商需設立實驗室等等,此法案修改拖延多年卻因為此事完成修法。
  • 2015年1月28日清晨,魏應充以新台幣1億元交保、限制住居,並須每日向其住居轄區派出所報到。2月2日台中高分院中午裁定撤銷其交保裁定,發回彰化地院重新審理。2月4日彰化地院召開羈押庭,法官認為魏應充無逃亡及滅證串供意圖,提高為3億元交保。2月10日彰化地院再次以有逃亡之虞但不至於羈押讓魏應充以原3億元交保。
  • 2015年2月11日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味全食品公司使用大統長基摻假油品,以低價棕櫚油調合油品案,魏應充在庭訊中仍拒絕認罪,堅稱自己沒負責頂新公司的採購、品保,一概不知情。
  • 2015年11月27日,彰化地方法院「基於檢方無法舉證頂新販售的是無法供人體食用的劣油等理由」,判決魏應充等6名被告無罪。
  • 2018年4月27日,頂新油品案二審判決出爐,台中高分院合議庭認為,因原料不符食安法規定、出口檢驗數值不實、越方認定大幸福公司非食品廠商等原因判刑,依多項「販賣假冒食品罪」及「詐欺取財罪」判處魏應充15年(6年可易科罰金)。
  • 2019年11月6日,最高法院判魏應充7罪不得易科罰金,合計5年9月徒刑定讞;另19罪得易科罰金,其餘45罪撤銷發回更審。
  • 2020年1月8日,魏應充油品案合併執行4年8月,魏應充至台北地檢署執行科報到,發監北監執行。
  • 2020年9月18日,律師團要求法官對新證據進行調查。
  • 2020年9月25日,辯護終結。
  • 2020年11月26日,台中高分院今更一審宣判,原本二審判15年徒刑,其中得易科罰金6年、不得易科9年,更一審就原本二審被撤銷發回部分改判魏應充9年2月,其中4年10月不得易科罰金,4年4月可易科罰金。
  • 2021年1月19日,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裁定准予魏應充假釋出獄。
  • 2022年7月29日,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味全調合油案

  • 2016年3月25日,台北地院依詐欺、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一審判處魏應充4年徒刑。
  • 2017年4月27日,二審智慧財產法院,認定「以混淆誤導消費者98配方調合油具有高級食用橄欖油、葡萄籽油之成分,實際上卻是銷售 1%極低橄欖油、葡萄籽油原料成分佔比之調合油產品,以不實之產品標記方法欺罔消費者,顯有詐欺之意圖」,判處魏應充2年徒刑,全案定讞。2017年7月28日報到入監服刑,並於2018年12月17日假釋出獄。
  • 2019年6月28日,智慧財產法院判決頂新董事長魏應充的確曾在公司內部會議明確要求提升購油品質,法官據此認定,頂新公司並未有低價購買不合格原料以降低成本的壓力,加上是以市價向大統長基公司購買原料油,價格與市場行情相當,雖然買到攙有銅葉綠素的混油,但並非明知故犯,因此判決全案無罪確定 。

頂新逃漏稅案

  • 2017年2月23日,魏應充因逃漏稅6,000多萬元,一審彰化地院判定魏應充涉犯《逃漏營業稅捐罪》共37罪,又觸犯《商業會計法》,故意遺漏會計事項不為紀錄罪,合計44罪,一罪一罰判刑3年,得易科罰金。
  • 2018年12月6日,全案上訴二審台中高分院,指出「魏應充提供申設帳戶供存入未開發票之營業收入,以規避查核,且漏開統一發票」,且「製作資產負債表及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損益及稅額計算表)等業務文書時,故意漏報營業收入而不為記錄,致使頂新公司95年至101年度之上開財務報表發生不實之結果⋯⋯逃漏稅捐合計高達2億1,937萬7,856元」,魏應充、陳錫勳於審理時坦承犯行,頂新公司補繳所逃漏之稅額及罰鍰。台中高分院判決魏應充共7罪(共同故意遺漏會計事項不為記錄、逃漏稅捐等罪),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不得易科罰金。仍可上訴。
  • 2020年7月16日,魏應充被控逃漏稅2.1億餘元,一審遭判刑3年、得易科罰金328萬元。台中高分院二審將其中的7罪判刑2年、不得易科罰金。更一審改判刑1年10月,得易科罰金。

個人生活
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
於2011年擔任董事。

慈濟
參與慈濟基金會。

永靖環保站
推動資源回收分類。

軼事

  • 賣混充劣質食用油的魏應充,自己與家人會不會吃到自家賣的混充油呢?依據媒體報導,一位熟悉魏家的友人表示,魏家廚房都用一款進口冷壓橄欖油,號稱「液體黃金」,一瓶500ML要價超過上千元,價格不菲。而這款油品,進口商是李孝亮家族事業。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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