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海昌

李海昌(;),字拜言(),號仁軒(),本貫全州李氏,朝鮮王朝後期和大韓帝國時期政治家。

生涯
李海昌生於京畿道抱川郡,是德興大院君李岹十三世孫,光緒15年(1889年)科舉文科丙科合格,任司諫院大司諫。光武8年(1904年)任漢城府判尹,同年進封昌山君,和從二品的裕陵守陵官。光武9年(1905年)任正二品正憲大夫,光武11年(1907年)升格從一品,在任中受勳一等太極章、大勳位李花大綬章。

1910年(明治43年)10月16日,《日韓合併條約》締結後,位列朝鮮貴族侯爵。1914年6月10日,日本政府指定為都正宮的嗣孫。

李海昌在財經界人脈很深,曾在1910年與韓相龍和李載完、閔泳徽、趙重應設立漢城銀行,並在1923-1928年一直擔任該銀行的董事。

死後之評價
2002年發表的親日派708人名錄中,他是其中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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