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判

批判是對書面或口頭論述進行嚴謹、系統化的分析。雖然批判常被理解為挑刺和否定,但亦可包含正面認可,哲學傳統上也代表向疑慮做出的實踐

历史沿用
《进呈上官均奏乞尚书省札子》:“所有都省常程文字,并只委左右丞一面批判,指挥施行。

《三国演义》第五七回:“吏皆纷然賫抱案卷上厅,诉讼被告人等,环跪阶下。 统 手中批判,口中发落,耳内听词,曲直分明,并无分毫差错。

《孽海花》第三五回:“读过你范水判牍的,遇到关着奸情案件的批判,你格外来得风趣横生,这是为着什么来?”

《朱子语类》卷一:“而今说天有箇人在那里批判罪恶,固不可;说道全无主之者,又不可。

《少林寺西堂法和塔铭》:“评论先代是非,批判未了公案。

《清史稿·选举志一》:“令诸生有心得或疑义,逐条札记,呈助教批判,按期呈堂。”

《迟桂花》:“我对于我刚才所触动的那一种自己的心情,更下了一个严正的批判。

在哲學中批判一詞的意思
哲學是批判性思想的應用,也是紀律化的實作去處理理論/實作的問題。在哲學文本中,例如法律或學術,批判大多受影響於康德的使用,他的意思是:對於人類的有效性與容限或一組哲學聲稱的映照性檢驗。這在現代哲學中被擴充去指涉一組系統化的探詢,去審問概念、理論、紀律的條件和後果;或是做為逼近或/且試圖去理解他們的有效性的限制。「批判性的觀點」,在這個概念下是教條觀點的反義。

康德是這樣寫的:

: 如果我們把一件事情當作是另一個客體觀念底下的事物,而這組成了某個原則去理解並決定它對此的一致性;那我們是教條式的去處理這個概念。當我們僅是把它當作對於認知官能的參照,因而轉向關於思考它的主體性的(主觀的)條件,而沒有輕易承諾去決定任何關於它客體的事情;如此,我們便單單只是批判地處理它。

黑格爾擴張了這個詞的意思,它用來去意指某種系統性的審問,且能夠探詢教條、指示的邊界。 這樣的擴充,促使對社會的批判想法的形成,如馬克思的《Contribution to the Critique of Political Economy》(1859)。這是一本對當年經濟模型和時代的想法,在該書中所勾勒的想法,以及此後所興起的許多想法,都可以說是在此脈絡底下。 透過把批判當作新爭論的基礎,更進一步地批判就可以在事實得出之後再度被應用,也就是將該批判作為一個新的教條便可以開啟新的爭論,再度進行更深的批判,如此反覆。「批判」的概念是法律、美學和文學理論的基礎還有它們的實作,例如在寫作的分析和評估上,不論是寫實、音樂性或其他擴充的文字性作品。

參看

  • 純粹理性批判
  • 批判性思維
  • 批判理論
  • 批判意識
  • 辯證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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