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古学文化是指在过去一个特定的时间和地点反复出现的一系列文物。個別考古学文化可能與一個獨特的人類族群有關。
概述
早期考古活動,更關注發掘物品的收藏或者藝術價值。19世紀晚期,受到同時期文化人類學發展的影響,一些考古學家開始跳出地质考古学和的研究方向,嘗試以文化角度切入研究。1911年德國考古學家提出「考古学文化」概念。1929年,戈登·柴尔德在《史前期的多瑙河》首次明確考古学文化是「一定类型的遗存——容器、工具、装饰品、埋葬礼制、房屋结构——经常出现在一起」。後續柴尔德不斷完善考古学文化理論,將考古学文化的內涵分為经济、社会、思想三部分。中國大陸的考古学文化研究,由夏鼐最早系統性提出,夏鼐參考了柴尔德和《蘇聯大百科全書》的說法,指出考古學家應該以首次發現的典型遺址地名,來命名考古学文化。 同時「一種文化必須有一群特征」,類型品要在多處出現,只在一處發現,不適宜新建一個新的「文化」。
考古学文化的命名方式,早期受到地質學影響。1869到1872年,法國考古學家在研究法國舊石器時代時,參照地質學的地质年代命名方式,以首次發現的典型遺址地名來命名特定時期。考古學界也習慣以一個地區或者河流流域來命名文化,或者以特色事物命名,又或者以古代文獻中記載的族群命名。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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