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毅中(),字弘甫,號中山、又号默斋,又自號濮陽子,河南承宣布政使司汝寧府光山縣(今河南省光山縣)民籍,江西萬年縣人,明朝政治人物,萬曆辛丑進士。谥文庄。
生平
蔡毅中出生于官宦世家。祖父蔡凤翘,曾任山西平阳府同知。父亲蔡光世,曾任陝西临洮府同知。蔡毅中幼年即通晓《孝经》。父亲曾问他为何读书,他答:“欲為聖賢”。萬曆七年(1579年),舉己卯科河南鄉試第十名。五十四岁登萬曆二十九年(1601年)辛丑科會試第二百七十六名,殿试三甲第一百五十三名進士,户部觀政,改庶吉士,三十一年授翰林院检讨。当时百姓承担巨额矿税,蔡毅中选取《祖训》、《会典》,建议禁戒矿税监,收集成二卷,呈上明神宗。不久后,他陷入党争:当时大学士沈鲤与蔡毅中同乡,而沈鲤与首辅沈一贯不和。其時温纯任河南参政,在诸生中器重蔡毅中。温纯在担任都御史,奏疏得罪沈一贯。沈一贯怀疑此奏疏出自蔡毅中之手,是为沈鲤争势力,心里忌恨他。于是沈一贯乘考察之便,削蔡毅中官职,六年后蔡毅中才起任麻城县丞。很快以行人司副,被召见,提升为尚宝司丞。却又因陪推国子监司業一职不满,而稱病回乡。万历四十五年(1617年),被削去官职。
天启初年,起前朝被黜官員,蔡毅中补长芦盐运判官。歷升行人司副、尚寶司丞、国子司業等职。天啓三年(1623年)六月升至左春坊左谕德,仍管国子监司业,充纂修官,十一月升任国子监祭酒 ,次年再晋礼部右侍郎兼翰林院侍读学士,仍署国子监祭酒事。当时杨涟弹劾魏忠贤,反遭熹宗严加叱责,蔡毅中率部属上奏争辩:
奏疏送入宫中后,魏忠贤扬手大骂。蔡毅中便一再上奏请求回乡,熹宗不許。此后,為魏忠贤唆使党羽弹劾,天啓五年五月致仕。卒於家。
崇祯五年(1632年),追赠礼部尚书,谥文庄。
著作
蔡毅中是耿定向门生,曾经参与到耿定向和李贽的争辩中,并著有《焚书辨》攻击李贽。蔡毅中被罢免在家期间,曾纂修《万年县志》。此外撰有《注古文孝经》、《六经注疏》、《祖训节略注疏》、《濮阳子》、《胎产须知》、《馆阁宏辞》等,均失传。此外他还擅长诗作,辑入《沐天遗草》、《随搓小录》、《江西诗征》等中。
家族
曾祖蔡斌,光山縣訓導,贈承德郎順天府通判。祖父蔡鳳翹,字顯德,官平陽府同知,与王阳明为友,嘉靖初因参与議大禮被廷杖下诏狱。父蔡光,歷官海州判官、臨洮府同知,進階朝議大夫,与耿定向、沈鯉为友。母何氏,封太淑人。永感下。兄蔡敬中(州同知)、蔡一元(貢士)。弟蔡亨中(衛鎮撫)、蔡致中、刚中、粹中、建中。
妻子劉氏,生二子:劉琮、劉𤥻。
参考
- 姚希孟 【通議大夫禮部右侍郎兼翰林院侍讀學士协理詹事府事中山蔡先生墓誌銘 / 棘門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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