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玘(),字仲玉,直隸松江府華亭縣(今上海市松江區)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景泰甲戌進士。官至順天府府尹。
生平
正統十二年(1447年)丁卯科應天府鄉試第四十五名。景泰五年(1454年)甲戌科會試第二百十名,殿試登進士第三甲第一百四十四名。景泰七年十二月擢授試監察御史,天順七年閏(1463年)七月坐裕州知州秦永昌案,贬官崇安縣縣丞,憲宗即位,天順八年十月赦免,起復为監察御史。歷官陕西按察使,录狭西岷州擒斩番贼功,成化十四年(1478年)三月升俸一级。成化末官至順天府府尹。弘治元年(1488年),給事中宋琮、御史俞俊等參劾諸官,吳玘等以「老懦無為」致仕。
家族
曾祖吳仲文。祖父吳俸,曾任知縣。父吳甫。母壽氏。嚴侍下。兄吳琮。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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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天府府尹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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