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县兵工厂是一座曾位于河南省巩县(今河南省巩义市)的官办兵工厂。遗存建筑现为河南省文物保护单位,并建设为巩县兵工厂遗址公园。
民国四年(1915年),由时任中華民國大總統袁世凯批准筹建兵工厂,以图增强北洋军的军事实力,并且统一国内军火行业。由海军上将萨镇冰督办,招募德国与丹麦的军事工程师,并从英德引进制造技术。民国十一年(1922年)冬,正式建厂,又从美国康乃狄克州的军工厂订购制造机器。
《民国日报》在1918年4月5日、10月13日的报道称“陆军部为扩充豫兵工厂起见,来电致部,调汉阳兵工厂熟手200名以资应用……”“汉阳兵工厂于河南之巩县设汉阳兵工分厂,工事业已落成,日下正由汉阳运送机器,该厂之制造以炮弹及其他弹药为主……”。
1936年
人员和架构
巩县兵工厂成立时,设正监督一人,副监督二人。监督后更名为厂长。分设总务处和工务处,各设處長一人。总务处管辖文书、业务、会计三个科室和稽查、医务两个所。工务处管辖工程所及几个子厂。工厂运行中,实行军事化管理。。
遗迹
在河南省巩义市现存原巩县兵工厂的旧址,地面建筑尚存大铁房10余间、水塔1座、烟囱2座(已改作他用),地下通道保存完好,但洞口已被堵塞。2000年9月,巩县兵工厂的旧址以“孝义兵工厂旧址”之名被公布为第三批河南省文物保护单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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