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總統府秘書長

總統府秘書長()是中華民國總統府的機關首長,由總統任命,綜理府內事務,並指揮、監督所屬職員。副職為總統府副秘書長,主要襄助秘書長處理事務。現任秘書長為民主進步黨籍的潘孟安。

職能及演變
《中華民國總統府組織法》第九條規定:「總統府置秘書長一人,特任,承總統之命,綜理總統府事務,並指揮、監督所屬職員。」

就工作性質和名稱而言,總統府秘書長容易被外界以為是總統高級幕僚及總統府的管家。然而實際上,總統本身即為「憲政機關」,總統府是總統之幕僚機關而不是官邸或內部單位,和行政院秘書長等職務不同,總統府秘書長為總統府的首長。總統府秘書長作為總統府的首長,當然可以充分代表總統發言,其發言內容當然成為總統府的正式立場。依《總統府組織法》規定,總統府秘書長對總統府所屬機關的正式函釋,當然具有正式公文的法律效力。

历任总统府秘书长
北洋政府時期
國民政府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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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ign="center"|古应芬
|1928年10月31日||1931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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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ign="center"|王樹翰
(未就任)
|1931年6月19日||1932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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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yle="background:#eee"|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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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ign="center"|叶楚伧
|1931年6月19日||1932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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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ign="center"|魏怀
|1932年1月3日||1945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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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ign="center"|吴鼎昌
|1945年1月18日||1948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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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憲後
時間線
参考文献
註釋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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