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詔(),字宣卿,號紫台,福建泉州府晉江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隆慶四年(1570年)中式福建鄉試第五十二名舉人。隆慶五年(1571年)聯捷辛未科會試第二百四十五名,二甲第七名進士。兵部觀政,授工部虞衡司主事,萬曆三年(1575年)升屯田司员外郎、都水司郎中,出爲浙江佥事,修筑嘉兴海宁海塘有大功,五年升本省参议,八年升任云南按察副使。九年因病辭職歸鄉,不久去世,年仅四十八。
家族
曾祖陳初,教諭;祖父陳相;父陳文江,母田氏。永感下。弟陈超,贡士。
参考文献
*李光縉《雲南憲副紫台陳公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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