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號風球是香港一個已停用的熱帶氣旋警告信號,曾於1905年至30年代使用。
歷史
香港天文台從1884年開始就為香港海港內的輪船懸掛颱風信號以作示警,其後並開始為原有的信號球加設數字來代表風力強度和風向。當時,香港天文台有兩套信號系統。一套是本地颱風警告信號(為位於香港警戒範圍以內的颱風),另外一套是非本地颱風警告信號(為位於香港警戒範圍以外的颱風)。
為免製做誤會,本地和非本地颱風警告信號的信號球形狀和懸掛地點都有所不同,但兩套信號中均包括四號風球。信號分為紅色和黑色。紅色信號代表颱風距離香港超過300哩,黑色信號則代表颱風距離香港少於300哩。
1931年
1931年3月1日,一個新的颱風警告信號正式生效。新的四號風球信號球形狀為菱形(),夜間信號燈顏色為「白白紅」(),代表香港有受熱帶氣旋吹襲危險,唯香港未即時受威脅。信號用於菲律賓,並不用於香港。
根據天文台資料,四號風球於香港甚少使用,但香港政府直到1938年關於颱風信號的憲報公告裡依然有記載四號風球的存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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