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文物保护单位,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规定,由河北省邢台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至今邢台市已公布一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第一批:2008年7月4日(50处)
** 古遗址(17处)
** 古墓葬(13处)
** 古建筑(9处)
** 石窟及碑刻(8处)
**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3处)
列表
相关条目
- 河北省境内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列表
- 邢台市境内的河北省文物保护单位列表
注释
参考文献
邢台市文物保护单位,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规定,由河北省邢台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至今邢台市已公布一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第一批:2008年7月4日(50处)
** 古遗址(17处)
** 古墓葬(13处)
** 古建筑(9处)
** 石窟及碑刻(8处)
**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3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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