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整備特別地域(),略稱工特,是歷史上日本根據工業整備特別地域整備促進法(昭和39年法律第146號)「具有發展工業的地理條件,且開發規模、投資效果相對較高的地域」(第1條)而認定的地域。該法已於2001年3月30日廢止,工業整備特別地域制度亦同時被廢止。
各地域為促進工業發展,曾制定了建設相關設施的基本計劃、並採取了制定地方稅特別辦法、對地方債進行利息補助、提高補助率等措施。
工業整備特別地域和新產業都市一樣,目的都是為了實現全國綜合開發計劃(全綜)所提倡的「樞紐開發方式」。
指定地區
工業整備特別地域整備促進法指定了下列6個區域:
- 鹿島臨海工業地帶(茨城縣)
- 東駿河灣地區(靜岡縣)
- 東三河地區(愛知縣)
- 播磨地區(兵庫縣)
- 備後地區(廣島縣)
- 周南地區(山口縣)
相關條目
- 工業地域 (用途地域)
- 工業地域
- 工業用地
- 城市規劃
- 地方開發事業團
參考來源與注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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