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鲁的一级行政区划稱為大区()。自1821年独立以来,秘鲁曾一度分成24个“省”(),但却面临着国家政治和经济越来越向首都利马集中的问题。经过多次地方分權的尝试都未能成功后,“大区”开始成为正式的行政区划,并在2002年11月20日选出大区政府。
根据新的安排,原本的24个省加上卡亚俄省一起成为新的大区。利马省不属于任何大区。与之前的省相比,大区拥有民选政府,并且在其管辖范围内有着广泛的职权。根据2002年大区政府组织法(),中央政府将將多项职權移交大区政府。2005年秘鲁曾就是否要对几个省进行合并的提案进行公投,最终没有得到所需的选民支持。
历史
1821年独立后,秘鲁全国划分成多个省(),其数量逐渐由1822年的11个增长到了1980年的24个。随着国家的政治和经济越来越向首都利马集中,多届政府试图进行权力分散,但收效甚微。1979年的秘鲁宪法中包含有建立自治区实现地方分權的规定,但这些措施没有得到落实。阿兰·加西亚·佩雷斯于1985年至1990年担任秘鲁总统,在他任期的后几年里,秘鲁面临经济危机,政府的支持率也难以为继,这让他赢得1990年总统大选的希望变得非常渺茫。1989年1月20日,秘鲁政府成立了12个自治区,希望以此从一定程度上增加选举的胜算。由巴伦廷·帕尼亚瓜领导的临时政府执政后,亚历杭德罗·托莱多以包括建立大区政府在内的政見当选为2001至2006年的秘鲁总统。新政府于2002年7月17日颁布地方分權基本法(),並于2002年11月19日颁布大区政府组织法(),奠定了新行政分区的法律框架。新的大区政府于2002年11月20日选出,每一个省及卡亚俄宪法省各组成一个新的大区。首都利马所在的利马省不在新行政分区的范围,因此也就不属于任何一个大区。
2002年大选结果,反对党控制了大部分大区政府,其中秘鲁人民党赢得了12个大区,而总统托莱多所在的秘鲁可能党只赢得了1个。强大的反对派和弱勢的政府引發政治危机的担忧,但这些大区政府实际上都疲于应付地方性问题,没有餘力在全国政治中作出大幅举动。由于大区的面积太小,分权基本法規定可經由投票将多个大区合并成新的大区。2005年10月30日,秘鲁进行了以下的合并公投:
阿普里马克大区、库斯科大区
阿雷基帕大区、普诺大区、塔克纳大区
阿亚库乔大区, 万卡韦利卡大区、伊卡大区
安卡什大区、瓦努科大区、胡宁大区、利马大区、帕斯科大区
兰巴耶克大区、皮乌拉地区、通贝斯大区
除阿雷基帕大区外,其他所有大区的选民都否决了合并的提案。
2006年11月19日,秘鲁进行了新一轮大区政府选举,大部分大区都是地方政治组织而非全国性政党胜出。在2006年7月4日举行的总统大选中获胜的秘鲁人民党也只赢得两个大区,其他的全国性政党成绩更差。
政府
根据大区政府组织法,大区政府的职责包括规划大区发展,执行公共投资项目,促进经济活动和管理公共财产。大区政府由大区主席和议会组成,经选举选出,任期4年,此外还有一个由省长和市长加上公民社会代表组成的协调委员会。大区主席是政府首脑,其职能包括提出和执行预算方案,任命大区政府官员,签发大区法令和大区议会决议,执行大区计划和方案,并管理大区土地及其租赁。大区议会对大区主席提出的法案进行辩论和投票,还有权监督所有大区官员,可以罢免包括大区主席、大区副主席以及任何议会成员的职务。大区协调委员会可以在规划和预算问题上提供建议,但没有行政或立法实权。
大区组织法中存在把中央政府职能逐步移交各大区的规定,前提是这些大区能够承担相应职责。分权基本法中还建立了分权全国委员会()来监督这一进程。不过,秘鲁总统阿兰·加西亚·佩雷斯领导的政府批评这一机构官僚主义盛行并且效率低下。分权全国委员会因此于2007年1月24日由秘鲁总理领导的权力分散秘书处()取代。两个月后,各大区主席齐集瓦努科市,建立了大区政府国民议会()作为替代协调机构,与中央政府相互独立。
大区
以下列表中的面积和人口信息源于秘鲁国家统计和信息研究所()的官方数据。面积数据经四舍五入到最接近的整数。人口数据基于从2005年7月18日到8月20日举行的人口普查统计结果。人口密度数据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号码是秘鲁国家统计和信息研究所用于确定国家行政区划的编码。
参见
*秘鲁行政区划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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