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条约法律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条约法律司(),简称外交部条法司,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直接领导的工作机关。

机构沿革
条约法律司始于1949年成立的条约委员会,由章汉夫副部长兼任。1958年改称条约法律司。此后缩编,并入西欧美澳司。1972年,因应中华人民共和国恢复联合国席位,再建国际条法司。1980年独立建制。

工作职能
外交部条约法律司主要按照国务院和外交部给其确定的工作范围,负责办理以下各项工作:
*调研外交工作中的法律问题和国际法发展动向,为外交决策和行动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处理涉联合国条法事务、涉港澳台条法事务;
*承担双边、多边条约对外谈判工作,承办国家对外缔结双边、多边条约和国际司法合作的有关事项,处理涉外案件;
*负责、协调气候变化、海洋法、海底、极地、国际渔业、网络安全和人权等法律事务。

历任司长
条约法律司时期
*姚仲明

国际条法司时期
条约法律司时期
*邵天任(1980-1982)
*黄嘉华(1982-1984)
*王厚立
*孙林
*许光建
*陈士球(1995-1998)
*尹玉标(1998-1999)
*薛捍勤(1999-2003)
*刘振民(2003-2006)
*段洁龙(2006-2010)
*黄惠康(2011-2013)
*徐宏(2013-2019)
*贾桂德(2019-2022.12)
*马新民(2022.12-2025.04)
*齐大海(2026.01-)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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