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明县,中国旧县名,位于今四川省岳池县一带。
历史沿革
秦汉至两晋新明县地均属巴郡垫江县,南北朝时属合州垫江郡石镜县(治所在今重庆市合川区)。唐武德二年(619年),析石镜县东北置新明县,取“新被明化”之意,县治在索钺洲(今岳池县罗渡镇)。聖曆三年(700年),刺史张柬之以旧县多水害,将新明县移治渠江西岸的新明城(今武胜县中心镇)。天宝元年(742年)合州改为巴川郡,乾元元年(758年)复为合州,新明县均属之。
五代十国时期,新明县在前蜀、后唐、后蜀时均隶属遂州武信军节度使下的合州。北宋乾德三年(965年)灭后蜀,新明县随合州属北宋梓州路。开宝二年(969年),新明县划入新设的广安军(治所在今广安市),开宝六年(973年)移治单溪镇。宝祐末年被蒙古所占,景定初年为南宋复取。中统四年(1263年),南宋将领夏贵进攻虎啸山(今广安市东),蒙古将领赵匣剌曾追击至新明县。咸淳二年(1266年),广安军改名为宁西军。
元至元十五年(1278年)废宁西军,至元二十年(1283年)升为广安府,并和溪、新明二县入岳池县。
新唐书评价新明县为中,宋史评价新明县为中。
后续
明时岳池县隶属顺庆府广安州。清康熙七年(1668年)岳池县并入广安州,康熙六十年(1721年)复置,隶属川北道顺庆府。民国2年(1913年)岳池县隶属嘉陵道,民国24年(1935年)隶属第十一行政督察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岳池县属川北行署南充专区,1952年属四川省南充专区,1968年属南充地区,1993年7月属新设的广安地区,1998年7月属新设的广安市。
注释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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