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縣 (交阯)

平原縣,是明代交阯承宣布政使司下轄的一個縣,治所约在今越南河江省中部的渭川縣。

境內有平原江,自雲南歸化長官司發源,東南流70餘里。達宣光。灘多惡石,不可通筏子。
沿革

  • 永樂五年(1407年)六月癸未置,屬宣化直隸州領,並置平原縣之北衢巡檢司。
  • 永樂六年冬十月己卯,陞交阯宣化州為宣化府。
  • 永樂十四年五月丙午,設交阯平原縣儒學、陰陽學。

參考資料

评论 (0)

  • 还没有评论,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