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營業稅,是中華民國營業稅稅項目的一個分支,主要是針對在中華民國(臺灣)境内提供金融與保險服務的金融企業進行每一年度課稅方案。
稅制歷史
*自1945年至1999年的金融營業稅:每年徵收其營業額的5%
*自1999年至2013年的金融營業稅:每年徵收其營業額的2%
*自2014年至2024年:政府研擬將金融營業稅調回原本的5%
*自2025年起:每年徵收的金融營業稅調回其營業額的2%
爭議
*金融營業稅落日條款:有向財政部部長張盛和關說,是不是等政府財務穩健之後,在調回現在的2%
*金管會主委曾銘宗表示,基本方向認同立委主張,但必須洽財政部意見。財政部則表示,稅制可隨經濟情勢發展調整,「先上路(回復原本的稅制)、再檢討」原則不變。
意見
支持調回百分之五的意見
*財政部部長張盛和
爭議意見
*銀行公會決定,通過臨時提案支持此案,但有金融業者要求正名為「回饋稅」,應該訂落日條款,講明徵收到什麼時候。
*前任台灣銀行董事長及現任中華郵政董事長李紀珠說,銀行業增加稅負確實屬回饋稅性質,並非銀行業長期享有租稅特權,呼籲適當時機考量取消或降低回饋稅。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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