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有恭

莊有恭(),字容可,号淳夫滋圃,廣東番禺縣(今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祖籍福建晉江,清朝狀元、政治人物。乾隆四年(1739年)已未科狀元,授翰林院修撰。歷官侍讀學士、中丞、光祿寺卿、兵部右侍郎、刑部尚書、協辦大學士、兩江總督、太子少保,江蘇、浙江、湖北和福建巡撫。乾隆三十二年(1767年)7月病卒於福建任上,享年55歲。

生平
莊有恭自小聰穎13歲通《五經》,乾隆二年(1737年)上京应试,四年(1739年)中狀元,授翰林院修撰。九年(1744年)迁光禄寺卿,十一年(1746年)特擢内阁学士,升为兵部右侍郎,十三年(1748年)提督江苏学政,十五年(1750年)授户部侍郎,十六年(1751年)仍提督江苏学政,并授江苏巡抚,十七年(1752年)署两江总督,二十一年(1756年)特擢为江南河道总督,二十九年(1764年)已被擢为刑部尚书,次年为协办大学士,任留巡抚任。三十一年(1766年),晚年不保,牵入官员斗争案件,定罪应斩,但谕改监候,后复职,改福建巡抚。三十二年(1767年)在福建任上郁郁而终。

莊氏一生清正,晚年在福建巡撫任上,預先告誡晉江族人不要來找他。當有族人找他的時候,他就派手下的人加以阻攔謝絕:“我為封疆大臣,嫌疑當避,且候去此之日,再相見,今則不敢也。”莊氏的做法,最終贏得了族人的理解,“及公之薨,晉江宗人始來會哭,咸稱公之公正為不可及”。

庄有恭状元墓位于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大沙街道飞鹅岭,为广州市文物保护单位。

著作
著有《三江水利记略》。

註釋
延伸阅读
參考文獻
*《清史稿》卷三百二十三 列传一百十
*《福建省志》,福建省地方誌編纂委員會編,1992年。

外部連結
*[http://archive.ihp.sinica.edu.tw/ttscgi/ttsquery?0:0:mctauac:TM%3D%B2%F8%A6%B3%AE%A5 莊有恭] 中研院史語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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