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子恒

连子恒(),男,汉族,河南禹州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河南地区代表。

生平
连子恒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企业管理专业。1972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禹州市委副书记、市长,许昌县委书记,商丘市委副书记,2001年担任河南三门峡市委书记。2008年任河南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并担任全国人大代表。

2014年8月17日,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连氏离开三门峡后,三门峡曾曝出卖官窝案。

2015年7月24日,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连子恒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一案,检察机关指控他非法收受他人所送现金900多万元人民币,并对962余万元的巨额财产不能说明来源,非法持有已经逝世的三门峡市原煤炭局局长雷建国所送枪支10支及800余发子弹。

2016年10月26日,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连子恒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差额部分予以追缴;以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总和刑期19年6个月,法院决定对其执行有期徒刑15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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