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云腾(),男,安徽霍邱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二级大法官,曾任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第二巡回法庭庭长。
生平
1983年本科毕业于安徽师范大学政教系,1986年研究生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同年于安徽大学法学院任教。1994年获中国人民大学博士学位,同年进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工作,历任副研究员、刑法研究室副主任、政治学研究所所长助理、副所长(副局级)。
2002年调任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2004年兼任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所长。其间于2003年至2004年挂任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2009年8月,出任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2010年12月,任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研究室主任。2014年4月,任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2014年4月,升任国家二级大法官。同年底,任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分党组书记、庭长。2018年8月,卸任最高法第二巡回法庭庭长职务。同年10月,卸任最高法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职务。
2019年10月,被免去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知名案件
胡云腾在任第二巡回法庭庭长期间,曾担任聂树斌再审案审判长。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