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華府,是明代交阯承宣布政使司下轄的一個府,原為越南胡朝黎季犛侵略占城所取之地,治所可能在今越南廣義省、廣南省境內,領升州、華州、思州、義州四州、黎江縣、都和縣、安備縣、萬安縣、具熙縣、禮悌縣、持平縣、白烏縣、義純縣、鵝杯縣、溪綿縣十一縣。旋即被占城派兵强行取回。
沿革
- 明軍滅胡朝後,永樂十二年三月庚子,沿用胡朝侵略占城所設的升、華、思、義四州,俱隸升華府,在化州以南統黎江等十一縣。
- 永樂十三年夏四月壬申,定升華府四州所隸縣縣。
- 永樂十三年十一月辛酉,占城國王占巴的賴派兵强行收回升華府所隸四州十一縣之地。兵部尚書陳洽上疏請發兵征討,永樂帝下旨譴責占城。
- 永樂十五年十一月乙卯,交阯升華府知府嚴律己等奏占城侵據地方,拘制所屬官,不容理事,敕總兵官豐城侯李彬斟酌處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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