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A最佳運動精神獎

為第一位得獎者]]
NBA最佳運動精神獎()於1996年創立,為一年一度的籃球獎項。此獎項用以表揚最具有「體育精神」的NBA球員,運動家精神主要包括賽場上的道德行為、公平競賽以及誠信,而在WNBA中則頒發同等意義的。這兩個獎項也常與國家冰球聯盟的相提比較,但最佳運動精神獎相比起紀念盃並不要求出色的成績。

每一年,NBA的30隊中每隊都各有一名球員可以角逐這個獎項。在這30名候選者中,6位來自NBA六個不同賽區的球員將被評審選為這6個賽區的候選者,最後在NBA例行賽結束之後,由聯盟全部球員投票評選出最終的得獎者。獲得第一位的選票將獲得11分,第二位選票獲得9分,第三位選票獲得7分,第四位選票5分,第五位選票獲得3分,第六位選票獲得1分。最終得分最高的球員將獲得該獎項(無論該球員是否獲得最多的第一位選票),獲得該獎項的球員將同時獲聯盟頒發「喬·杜馬斯獎」,而第一個獲獎者是前底特律活塞隊球員喬·杜馬斯,NBA在將聯盟歷史上第一個最佳運動精神獎給杜馬斯的同時,也將此獎項用他的名字命名。

邁克·康利(4次)、格蘭特·希爾(3次)、傑森·基德(2次)、肯巴·沃克(2次)和朱·哈勒戴(2次)是僅有五名獲得該獎一次以上的球員。有三支NBA球隊擁有多於一名榮膺該獎項的球員,分別是聖安東尼奧馬刺隊(3名)和西雅圖超音速隊(2名)、亞特蘭大老鷹隊(2名)。杜馬斯和大衛·羅賓遜、雷·艾倫、昌西·比卢普斯、格蘭特·希爾、傑森·基德、文斯·卡特是僅有七名獲得該獎項的同時也入選了奈史密斯籃球名人紀念堂的球員。

得獎者
四度獲得此獎]]
三度獲得此獎]]
首位非美國籍得獎者]]

註解
資料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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