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索托中央银行

莱索托中央银行(,简称CBL)是莱索托王国的中央銀行,是莱索托洛蒂的发钞行,成立于1978年,总部位处莱索托王国首都马塞卢。其属于莱索托国家政府全资拥有的法人机构,但在职权行使上是依法独立自主管理的。

历史
1978年莱索托议会颁布了《1978年莱索托金融管理局法案》(Lesotho Monetary Authority Act of 1978)后,政府随即开始筹备成立莱索托金融管理局()。到了1980年1月2日,莱索托金融管理局正式开始运作,同时发行了法定货币莱索托洛蒂。

莱索托金管局一直持续运作,直到1982年,莱索托议会通过新法案,莱索托金融管理局更名为莱索托中央银行(CBL),同时该法案也对新设立之莱索托央行之附加功能及职责进行了规范。接着於2000年8月,《2000年莱索托中央银行法案》(Central Bank of Lesotho Act of 2000)在议会通过生效,这一新法案赋予了莱索托央行更大的自主管理权。

2010年10月20日,莱索托央行应政府急需增加财政收入来源的要求。首次尝试发行了政府债券,原规划三年及五年两种债券合计发行1.25亿马洛蒂,实际总共发行了1.83亿马洛蒂。

2014年8月莱索托央行宣布设立了新机构信贷管理局,并将用其建立及管理信贷市场,和扩大对当地和外来投资者的信贷规模。

目标与职能
依据2000年颁发之《莱索托中央银行法》莱索托中央银行主要目标是实现和维持物价稳定,因此赋予以下职权:
*保持国内资金之良性流动,并促进金融体系之正常运作。
*制定,通过以及实施货币政策。
*制定,通过以及实施外汇政策。
*颁布,管理莱索托洛蒂,并提供兑换服务。
*拥有,持有和管理官方外汇储备。
*作为政府的经济顾问,以及担任莱索托政府的财政代理人。
*作为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监管机构。
*促进支付系统有效运行。
*促进金融体系的安全和健康发展。
*监察和规范资本市场。

组织架构
莱索托中央银行由董事会进行管理。董事会成员由行长,两位副行长以及5位非执行董事组成。行长为董事会当然主席,与两位副行长三位皆由莱索托国王根据首相之建议任命,而董事会之其余成员则由财政部部长任命。

全行现拥有约250名雇员,於行长之下设置之部门共有:

*行长办公室
*运营部
*监管部
*行政部
*金融市场部
*资讯及通讯科技部
*研究部
*企业事务部
*财务部
*内部审计部
*企业风险管理部

备注
参考资料
外部链接
*在[https://web.archive.org/web/20150203214426/http://ls.mofcom.gov.cn/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莱索托王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参赞处官网]上的[https://web.archive.org/web/20150203214426/http://ls.mofcom.gov.cn/ 主页];
*在2000年颁布实施的《[https://web.archive.org/web/20141204170956/http://www.centralbank.org.ls/legislation/CBL_Act_2000.pdf 2000年莱索托中央银行法案]》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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