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省

法務省()是日本維持基本法制、制定法律、維護國民權利、統一處理與國家利害有關的訴訟的行政機關。前身為大日本帝國憲法時期的。

司法制度、民事行政(國籍、戶籍、登記、供託)、刑事民事法的立案、檢察、矯正、更生保護、與國家利害有關的訴訟、維護人權、出入國管理、公安調查、司法書士等等都是法務省所管的事項。

1952年(昭和27年)8月之後,法務省成為省中之首,僅次於內閣總理大臣的總理府。2001年實施中央省廳再編之後,則僅次於總務省的位置。

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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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合同廳舍第6號館紅磚棟)正門的五三桐(中央金色部分)]]
法務省是依據國家行政組織法與法務省設置法所成立的省。任務為「維持基本法制、制定法律、維護國民權利、統一處理與國家利害有關的訴訟以及公正管理出入國事務」(3條)。司法制度、民事行政(國籍、戶籍、登記、供託)、刑事民事法的立案、檢察、矯正、更生保護、與國家利害有關的訴訟、維護人權、出入國管理、公安調查、司法書士等等都是法務省所管的事項。

過去曾是各省之首。桐紋是內閣與法治國家的象徴,而法務省則常用五三桐作為代表。近年也使用以法務省英文名稱縮寫「MOJ」設計的圖案。

歷史
(中央合同廳舍第6號館紅磚棟)]]
法務省的起源可追溯至明治維新後1869年(明治2年)所設立的刑部省,而其直接的前身為1871年(明治4年)7月9日設立的司法省。當時的司法省負責裁判所監督等司法行政事務在內的法務、司法相關事務。

當時在平沼騏一郎以檢事主導的積極介入主義之下,檢事成長為與政黨、軍部、官僚並列的一大勢力,確立了司法權的獨立。大正至昭和二戰前期,「檢尊判卑主義」的盛行使得檢事局、司法省、裁判所要職都由檢事佔據。

1940年左右,「司法權獨立」與軍部的「統帥權獨立」發展成政治思想,當時還鼓吹模仿陸軍三長官會議建立司法大臣、大審院院長、的三長官会議
** 企業法律專業人士活動領域擴大分科會
** 國、自治體、福祉等領域法律專業人士活動領域擴大分科會
** 法律專業人士海外展開分科會

  • 法律專業養成制度改革連絡協議會
  • 外國律師制度研究會
  • 成年年齡下調環境整備相關府省廳連絡會議
  • 年輕人刑事法制研究會
  • 法律教育推進協議會
  • 「國民之聲」聆聽會議
  • 出入國管理政策懇談會

所管法人
法務省沒有主管之獨立行政法人,但有依綜合法律支援法設置、準用的。

財政
2018年度(平成30年度)一般會計最初預算的法務省所管歲出預算為7,637億5,708萬7千日圓。其中法務本省有1,925億3,717萬9千日圓、法務綜合研究所22億7,444萬6千日圓、檢察廳1,106億2,873萬2千日圓、矯正官署2,370億9,231萬3千日圓、更正保護官署268億3,686萬1千日圓、法務局1,276億4,569萬2千日圓、地方入國管理官署520億5,416萬日圓、公安審查委員會6,616萬3千日圓、公安調查廳146億2,154萬1千日圓。

歲入預算為1,013億3,805萬4千日圓,全部屬於「雜項收入」(5部)。其中「許可及手續費」(5部3款06項)481億0,210萬6千日圓,「懲罰及沒收金」(5部3款08項)470億1,608萬8千日圓。另外,包含刑務所作業收入與少年院職業補導收入的「矯正官署作業收入」(5部3款10項)有40億5,528萬8千日圓。

現在與國會、裁判所、會計檢查院、內閣、內閣府、復興廳、總務省、法務省、外務省、財務省、文部科學省、厚生勞動省、農林水產省、經濟產業省、國土交通省、環境省及防衛省共管東日本大震災復興特別會計。

職員
職員數
2017年7月1日的法務省一般職在職人數有5萬1,256人。分別為本省4萬7,067人(其中女性9,385人)、公安審查委員會4人(其中女性0人)、公安調查廳1,490人(其中女性210人)、檢察官2,695人。依據2017年的一般職國家公務員在職狀況統計表(平成29年7月1日),沒有女性檢察官。但從內閣府男女共同參與局的資料,2017年3月31日的檢察官總數有2,701人(其中女性479人)。

依行政機關定員令,法務省員額包含特別職1人在內共有5萬3,405人(平成30年9月30日以前為5萬3,430人,平成30年10月1日至平成30年12月31日為5萬3,419人)。其中1萬1,809人(平成30年12月31日以前為1萬1,823人)為檢察廳職員員額。本省、各外局別員額由省令法務省定員規則規定,本省為5萬1,780人(平成30年9月30日以前為5萬1,794人,平成30年10月1日至平成30年12月31日為5萬1,805人),其中檢察廳為1萬1,809人(平成30年12月31日以前為1萬1,823人),公安審查委員會4人(事務局),公安調查廳1,621人。

然而,法務省有許多不在員額內的非專任職員在職。2013年7月1日的非專任職員有5萬7,894人,佔國家行政機關非專任職員(14萬7,795人)約四成左右。其中,管理更生保護志工的保護司就有4萬8,515人。此外,委員顧問等職員有3,880人,僅次於厚生勞動省(6,940人)。接著,事務補助職員有3,307人,技能職員有555人,醫療職員有506人,教育職員有370人。教育職員佔全國行政機關任用人數的九成。非專任職員中的再任用職員有2,031人。另外,傷病等休職者有159人,育兒等休業者有470人,派外(國際機關、法科大學院、律師職務經驗等)者有43人。

任用
法務省職員的採用是透過國家公務員採用綜合職試験(研究院畢業者試驗)、國家公務員採用綜合職試験(大學畢業程度試驗)、國家公務員採用一般職試験(大學畢業程度試驗)、國家公務員採用一般職試験(高中畢業程度試驗)、刑務官採用試驗、法務省專門職員(人間科学)採用試驗等試驗。然而檢事的採用則是適用檢察廳法,以司法修習生完成修習者為主(檢察廳法18條1項)。

法務省與同樣源自於司法省,兩方在司法省廢止後持續舉行人事交流「」,但也被批評檢察方與法院方不應有過多聯繫,日弁連還要求廢除指定代理人制度。因此,為了確保職務的公正,民事部門開始縮小交流規模,刑事部門則在2012年4月停止人事交流,人數4,972人。主要職員團體為全法務省勞動組合(全法務),是國公勞連(全労連系)加盟成員。

幹部人事

  • 法務大臣:古川禎久
  • 法務副大臣:
  • 法務大臣政務官:小野田紀美
  • 事務次官:
  • 大臣官房長:川原隆司
  • 政策立案總括審議官:西山卓爾
  • 司法法制部長:金子修
  • 民事局長:小出邦夫
  • 刑事局長:
  • 矯正局長:
  • 保護局長:今福章二
  • 人權擁護局長:菊池浩
  • 訴務局長:館内比佐志
  • 出入國在留管理廳長官:
  • 公安調查廳長官:中川清明

法務省的事務次官與內部部局首長等一般職要職,與一般國家行政機關不同,傾向任用檢察官(包含因判檢交流的法官)。此外,事務次官卸任後很少退休,多轉任高檢檢事長(幾乎在東京)與次長檢事後升任檢事總長。

法務事務次官
爭議
過去法務省曾被批評為了維持法律秩序而產生權威主義,並發展出行刑密行主義等秘密主義。

例如,2001年及2002年,發生受刑者死亡事件()。而檢察廳也曾被指控有「調查活動費」不當使用嫌疑。

法務省除了維護法治,也主掌人權保護活動。例如考慮到少年犯罪加害者的人權,法務省在1997年酒鬼薔薇聖斗事件時,要求實名報導的《FOCUS》等雜誌刪除報導。另外也對《週刊新潮》的實名報導多次勸告。然而,也有人認為掌管刑務所與入國者收容所等限制人權的機關同時進行人權擁護活動並不適當。

此外,考慮到女性與在日外國人等人權,法務省在每年11月的人權週間提供女性家暴與性騷擾等免費諮詢。也對有外國人差別待遇的飯店與錢湯等發出改正要求。

司法試驗外洩問題
2007年度
2007年度新司法試験考察委員慶應義塾大學法科大學院教授植村榮治向學生提供類題講義而遭到解職,然而調查以影響不明為由未做任何糾正措施。然而,難題之一的行政法第18題,慶大生答對率比其他學生高5%以上,慶大合格率也從前年9位上升至3位。

2015年度
2015年度司法試験,明治大學法科大學院教授青柳幸一將試題洩漏給同大學法科大學院出身的女性受驗者。同年5月,東京地檢特搜部以違反(守秘義務)提告,同時法務省解任其考查委員職務。

然而,法務省並未對其他明大法科大學院生進行調查。

参考文献
外部連結
*[http://www.moj.go.jp/ENGLISH/preface.html 法務省官方網站]
*[http://www.moj.go.jp/ 法務省]
*[http://www.moj.go.jp/nyuukokukanri/kouhou/nyukan_index.html 出入国在留管理廳]
*[https://web.archive.org/web/20061013155755/http://www.kensatsu.go.jp/ 檢察廳](特別的機關)
*[http://houmukyoku.moj.go.jp/ 法務局] (地方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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