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啓

譚啓,字繼之,號敬所,四川夔州府大寧縣(今巫溪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幼年在天寧寺讀書。四川鄉試第四十五名舉人,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登壬戌科進士;嘉靖四十二年(1563年),任福建晉江縣知縣,為官公平愛民,擢升浙江道監察御史,兼侍經筵。穆宗即位,奉命往南直隶賜敕。隆慶二年(1568年)巡按蘇松常鎮,上言东南征赋繁重,請蠲蘇松常鎮四府近年移借工部料銀,得允。又清税浙江、南直隶,劾奏揚州府知府衛東楚侵匿稅銀,應當罷免,不服巡按御史王友賢袒护衛東楚,時譚啓已出为雲南按察司佥事,自雲南上疏爭論,吏科给事中光懋奏請降罪譚啓,隆慶四年(1570年)三月遂降为陝西靜寧州判官。歷升户部郎中,萬曆八年(1580年)十二月升福建副使,查勘田营,其師洪朝選被巡撫勞堪誣害下獄,譚啓前往探望,深感官場腐敗,萬曆十年(1582年)三月辭職歸鄉。

墓在縣南門外譚場壩,碑書《皇明賜進士中憲大夫福建按察司副使前侍經筵巡按浙直等處浙江道監察御史譚公敬所神道》,萬曆辛丑年(1601年)孟春月户部侍郎莊國禎题,大寧縣知縣何躍龍立石。

家族
曾祖譚春,祖譚珩,父譚廷傑,母李氏。永感下。兄譚光;弟譚介。子四人:大酉,庠生;二酉,歲貢;苞酉,恩貢;潛酉,增生。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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