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美洵

韓美洵,CBE(,),英國殖民地官員,1964年3月至1969年5月出任香港副輔政司,任內曾多次署任輔政司兼行政立法兩局當然官守議員。

韓美洵畢業於愛丁堡大學,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於1941年加入香港政府任職官學生,同年12月參與香港保衛戰。香港淪陷後,他以戰俘身份被日方囚禁,1942年9月與另外千餘名戰俘和其他被囚人士登上客貨輪里斯本丸,準備被押往日本從事苦工。不過,里斯本丸在10月1日駛至浙江舟山對開海面時遭美國海軍潛水艇用魚雷擊中,該船旋於翌日沉沒。是次海難造成多名戰俘喪生,但韓美洵成功獲救,此後他在日本繼續遭到拘禁,直到二戰於1945年結束為止。

戰後,韓美洵重新加入香港政府,1964年出任副輔政司前歷任首席助理華民政務司、助理輔政司、兩局秘書、副防衞司和人事處主任等職,期間又曾於1954年至1956年被借調到英屬洪都拉斯出任發展專員一職。返回香港後,他在1958年至1959年參與香港紋章的設計工作,1962年至1963年主持初級公務員薪酬調查,發表備受爭議的《韓美洵報告書》。在副輔政司任內,韓美洵曾應對六七暴動,並在暴動初期兼任港府內部的宣傳委員會主席一職。他在暴動過後負責評估事件和撰寫報告,以及處理個別滋事份子被港府引用《緊急情況規例條例》長期拘留的問題。韓美洵喜愛研究港府歷史,曾於1963年和1969年分別為港府出版《香港旗章、公印和紋章》和《香港政府部門:1841年-1969年》兩書。

生平
早年生涯
韓美洵1917年1月5日生於英國曼徹斯特,由父親埃本·斯圖爾特·伯特·漢密爾頓(Eben Stuart Burt Hamilton,1886年-1962年)與第一任妻子瑪麗昂·埃爾茜·史都華(Marion Elsie Stewart,1884年-1921年)所生。此外,韓美洵的祖父羅伯特·威爾遜·漢密爾頓(Robert Wilson Hamilton,1851年-1935年)為長老教會牧師;叔父羅伯特·維托克·漢密爾頓(Robert Victor Hamilton,1888年-1970年)為執業事務律師,曾任北愛爾蘭律師會主席。韓美洵的父母在1913年結婚,母親在1921年誕下三弟後不久逝世;父親復於1934年再娶瑪喬麗·凱瑟琳·伯德(Marjory Kathleen Bird)為第二任妻子,並育有一名兒子,名叫亨利·威爾遜·漢密爾頓(Henry Wilson Hamilton,1935年-),同樣任職醫生。韓美洵曾在校內擔任領袖生和領袖童軍,畢業後於1936年升讀愛丁堡大學,主修法文和德文,說得一口流利的法語和德語,到1940年6月獲得二級榮譽文學碩士(M.A.)學位畢業。同時,他還在香港義勇防衛軍第一連擔任二等兵。不久以後,日軍在1941年12月8日入侵香港,香港保衛戰一觸即發。

日本投降後,韓美洵初時仍留在大山集中營,到9月初即乘搭RMS澳洲皇后號郵輪啟程返回英國,於柴郡黑爾(Hale)休養,1946年3月才返回香港。任內於1961年3月至10月署任副輔政司,其後重新擔任人事處主任,到1962年5月至12月又再署任副輔政司。早在香港淪陷期間,身在赤柱拘留營的前郵政司榮鐘士設計出首個香港紋章,並在香港重光後於1946年向當時的港督楊慕琦爵士建議用到殖民地的香港旗上。1959年3月7日,紋章於《香港憲報》刊憲,同日由訪港的愛丁堡公爵在伊利沙伯醫院奠基儀式上把紋章交付港督柏立基爵士,標誌著香港紋章的正式使用。

最終版本的香港紋章,正中部份由一面盾牌組成,盾牌下半部以白色為底色,繪有兩艘中式漁船和波紋,分別代表東方海貿和香港水域;

副輔政司
1962年12月,韓美洵出任首席助理輔政司(特別職務),負責主持港府針對初級公務員而展開的薪酬調查。當時香港多家企業因為勞資雙方未能就加薪問題達成共識,引發多場工潮;其中太古船塢、黃埔船塢、香港電燈和牛奶公司等私人機構的職工分別要求加薪15%至20%,但資方大多提出應先等候政府完成初級公務員薪酬調查,然後再參考調查結果作最終決定,使勞資談判陷入膠著局面。到1963年3月,港府終於發表外界稱之為《韓美洵報告書》的《一九六三年政府工資及薪俸調查報告書》,但調查結果普遍為勞方失望。

韓美洵在報告書指出,調查各類主要物價由1959年4月到1962年底的價格變動後,得出居住於受管制樓宇的勞工和技工,期內生活開支僅上升3.5%;另外,他在副輔政司任內也曾多番署任輔政司一職,當中包括在1964年4月和8月、1965年3月和9月至10月、1966年6月至8月、1968年10月至12月、以及1969年2月至3月等,局勢隨後因為加入人數不斷上升而惡化,迫使港府在同年5月11日宣佈東九龍實施宵禁。5月16日,左派團體成立「港九各界同胞反對港英迫害鬥爭委員會」(簡稱「鬥委會」),以「反英抗暴」為號召挑戰殖民地政府,對港府的管治構成威脅。港府復於5月24日頒佈緊急規例,禁止公眾進行煽動性的廣播和集會,隨後又於6月1日起禁止公眾張貼煽動性的標語。委員會最初由韓美洵擔任主席,成員則包括工商署助理署長麥理覺、輔政司署政務官霍德和新界民政署政務官楊啟彥等人。

擾攘多時的六七暴動要到1967年12月才大致平息,

此外,輔政司在六七暴動期間,於1967年7月28日獲《緊急情況規例條例》授權,可以在未經審訊的情況下拘禁左派滋事份子不多於一年的時間,結果不少被捕人士在六七暴動過後仍被長時間拘禁於警隊政治部轄下的摩星嶺白屋等地,部份人士被定罪後再被處以監禁的刑罰,最遲的一位到1973年才得以假釋,引起左派陣營非議。有見及此,左派人士與被捕者家屬曾多番到輔政司署組織示威,除了要求會見負責統籌各部門事宜的韓美洵以外,又提出立即釋放所有被拘禁人士。

事實上,港府引用緊急條例直接拘禁左派滋事份子的做法,也引來了法律界質疑警方和律政司署有違反人權之嫌,甚至是形同「極權」;為肯定他多年來在港府工作的表現,他在1969年元旦授勳名單中獲英廷授予CBE勳銜。

韓美洵生前曾於1963年和1969年分別出版《香港旗章、公印和紋章》(Flag Badges, Seals and Arms of Hong Kong)和《香港政府部門:1841年-1969年》(Government departments in Hong Kong, 1841-1969 )兩書,均由香港政府出版,前者講述香港開埠以來各類官方旗幟、公印、紋章和徽章的歷史,後者則講述香港開埠以來各政府部門的演變和歷任部門首長名單。

個人生活
韓美洵信奉長老教會,在香港居住期間是香港佑寧堂的會眾。)

頭銜

  • 韓美洵 (Geoffrey Cadzow Hamilton,1917年1月5日-1946年8月21日)
  • 韓美洵,JP (Geoffrey Cadzow Hamilton, JP,1946年8月21日-1969年1月)
  • 韓美洵,CBE,JP (Geoffrey Cadzow Hamilton, CBE, JP,1969年1月-1969年6月)
  • 韓美洵,CBE(Geoffrey Cadzow Hamilton, CBE,1969年6月-1988年4月12日)

部份著作

  • Survey of government wages and salaries, 1963. Hong Kong: Government Printer, 1963.

** (中文版:《一九六三年政府工資及薪俸調查》。香港:政府印務局,1969年。)

  • Flag Badges, Seals and Arms of Hong Kong. Hong Kong: Government Press, 1963.

** (直譯:《香港旗章、公印和紋章》。香港:政府出版社,1963年。)

  • Heads of Department in Hong Kong, 1841-1964. Hong Kong: Colonial Secretariat, 1964.

** (直譯:《香港政府部門首長:1841年-1964年》。香港:輔政司署,1964年。)

  • Hong Kong Administrative Service, 1862-1964. Hong Kong: Colonial Secretariat, 1964.

** (直譯:《香港政務職系:1862年-1964年》。香港:輔政司署,1964年。)

  • The Sinking of the Lisbon Maru. Hong Kong: Green Pagoda Press, 1966.

** (直譯:《里斯本丸沉沒》。香港:綠塔出版社,1966年。)

  • Government Departments in Hong Kong, 1841-1966. Hong Kong: Government Printer, 1967.

** (直譯:《香港政府部門:1841年-1966年》。香港:政府印務局,1967年。)

  • Government Departments in Hong Kong, 1841-1969. Hong Kong: Government Printer, 1969.

** (直譯:《香港政府部門:1841年-1969年》。香港:政府印務局,1969年。)

相關條目

  • 香港義勇防衞軍
  • 香港保衛戰
  • 香港日治時期
  • 里斯本丸
  • 香港紋章
  • 香港旗
  • 六七暴動
  • 香港歷史
  • 輔政司署
  • 政務主任

注腳
參考資料
英文資料

中文資料

  • 〈韓美洵調查報告書,港府下月初可發表〉,《香港工商日報》第五頁,1963年3月26日。
  • 〈韓美洵報告書已公佈〉,《香港工商日報》第五頁,1963年3月31日。
  • 〈港燈工人要求加薪,再促資方早日答覆〉,《大公報》第一張第五版,1963年4月9日。
  • 〈各業工人紛請加薪〉,《大公報》第一張第三版,1963年4月11日。
  • 〈韓美洵報告書發表後,內容不切實際,勞工大感失望〉,《香港工商日報》第五頁,1963年4月22日。
  • 〈港督戴麟趾爵士本周日返英渡假〉,《工商日報》第四頁,1967年6月22日。
  • 〈教員薪金的新體制遇到幾個重大的問題〉,《華僑日報》第二張第一頁,1968年11月7日。
  • 〈張烈黃建立無罪,港英須立即釋放〉,《大公報》第一張第四版,1968年12月7日。
  • 〈韓美洵指出政府受請求更多服務,增公務員非不合理〉,《華僑日報》第四張第三頁,1969年3月27日。
  • 〈四同胞仍遭拘禁集中營,家屬昨找韓美洵促放人〉,《大公報》第一張第四版,1969年3月29日。
  • 〈副輔政司韓美洵服務廿八年退休〉,《華僑日報》第二張第一頁,1969年5月23日。
  • 〈韓美洵退休著書,敘述立局會議有趣事物〉,《華僑日報》第二張第二頁,1970年6月6日。
  • 〈葉達成朱永權光榮出獄〉,《大公報》第一張第四版,1973年5月4日。
  •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070506/7072998 老政協:不要做思想奴隸]〉,《蘋果日報》,2007年5月6日。
  • 梁可欣編,《最後六任港督的聲音》。香港:商務印書館,2010年。ISBN 978-9-62071-897-7
  • 張家偉著,《[http://books.google.com.hk/books?id=eZabAAAAQBAJ 六七暴動:香港戰後歷史的分水嶺]》。香港:香港大學出版社,2012年。ISBN 978-9-88808-396-1
  • 《[https://web.archive.org/web/20080501020242/http://www.ngensis.com/mad-ref/mad-2.htm 文化大革命志補卷一:赤禍香港]》,延陵科學綜合室,造訪於2014年2月22日。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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