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向群(),香港政治人物,東區區議會第一至三屆委任議員,現為新民黨中央委員會委員,在六七暴動期間曾經被警方以違反緊急法拘捕及被法庭判處入獄9個月。
早年
曾向群原名曾洪,其父於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參與抗日戰爭,戰後移居香港任職巴士司機,並加入左派「摩托車業職工總會」(簡稱「摩總」,現為汽車交通運輸業總工會)。而曾洪本人亦於15歲完成中五課程後,加入了摩總九龍分會任職小書記。
六七暴動
1967年5月香港左派響應文化大革命在香港發起六七暴動,曾洪在工聯會屬下摩托車業職工總會九龍分會領導的安排,參與在港督府門外張貼大字報及在花園道示威。
7月25日下午,警方搜查摩總九龍會所,撿獲已削尖鐵管、鋼叉、長矛、鐵鉤、斧頭、三角銼等大批武器,警方在搜查摩總九龍會所的行動中拘捕共42人,曾洪自稱當時在會所的天台洗衣服而一同被捕。按當時的緊急情況規例條例,各人被落案控以「處身於藏有攻擊性武器之場所」,而摩總成員辯稱警方將會址內被繳獲的舞蹈班道具及汽車維修班教學工具視作「攻擊性武器」。
9月21日,曾洪再度上庭,由於感化官在報告指出曾洪於會面時宣稱寧願一起入獄,反映其態度不適合以接受感化或以守行為等非監禁方式代替入獄,裁判官決定判處曾洪入獄9個月,並建議在刑滿後將其遞解出境。
出獄以後
曾洪出獄後繼續於摩分任職,至1980年代擔任專線小巴司機,並且在摩總所屬的工聯會擔當地區工作。後來改名「曾向群」,於中國大陸投資渡假村,賺了第一桶金。
在《火樹飛花》的訪談
屈穎妍在2012年出版名為《火樹飛花》的六七暴動主題著作中訪問了六七暴動參與者之一的曾向群,在著作中曾向群被化名「曾仔」。
「曾仔」在《火樹飛花》中提到於2003年獲邀檢閱香港輔助警察隊畢業會操,惟因為其有刑事記錄(有案底)而被拒絕,而他本人亦以長期為地區服務的貢獻,多次被提名當太平紳士及接受嘉獎,也因為其案底而被拒絕。直至2009年方能獲得授勳,以區議員及地區少年警訊會長身份獲邀主持香港輔助警察隊畢業會操、檢閱步操及致辭。
另外,「曾仔」曾經先後去信行政長官董建華及曾蔭權,要求平反六七暴動,惟兩名特首均以「司法獨立」為由拒絕,並表示不可能將當年的少年犯定性為政治犯。
參見
- 六七暴動
- 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推選委員會
- 香港島各界聯合會
- 新民黨 (香港)
- 曾德成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 六七暴動Wiki - 曾洪
- [http://www.hk1967.org/thosepeople.asp?this=曾仔 六七動力研究社:十六歲的「暴動犯」曾仔]
- [http://paper.wenweipo.com/2000/09/08/HK0009080011.htm 文匯報:民建聯港島區助選衝刺士氣如虹]
-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071214/10533648 蘋果日報:政府委任區議員明益保皇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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