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fobox criminal
| subject_name = 管鐘演
| image_name = Guan Zhongyan.png
| image_size = 300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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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mage_caption = 管鐘演臨刑前由三名法警押赴刑場
| birth_nam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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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irth_date = 195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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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ath_date =
| death_place = 新北市土城區臺北看守所附設刑場
| cause = 被槍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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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arge = 殺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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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enalty = 死刑
| occupation = 計程車司機,與殺害7人的死刑犯徐東志被合稱「徐管不離」。
經歷
管鐘演曾因為涉嫌詐騙等罪名被判7年2月監禁,在1985年11月假釋出獄,之后曾經以計程車司機為職業。同時,他還涉嫌強姦兩名售樓小姐,并因收受150萬新臺幣的報酬,砍殘了一名陳姓男子。但因為時任法務部長施茂林、王清峰拒絕執行死刑。因此,直到2011年3月4日,時任法務部長曾勇夫才對管鐘演執行了死刑。
罪行統計
*因詐騙等罪名被判7年2月監禁。(1985年11月假釋出獄)
*1988年2月14日殺死臺中廖厚遇、李慧君夫婦。
*1989年10月狙殺龍山寺口角頭頭目《阿肥》林復雄。
*1989年11月21日殺死楊春田一家三口,此案當時還意外牽扯出台中警方涉嫌刑求,導致三名無辜民眾被起訴之事。
*強姦2名售屋小姐。
*1989年4月,因為不滿理髮廳經理蔡銘洲向他拉生意,而將他槍殺。
逸聞
在管鐘演被逮捕后,面上還帶著微笑。在執行死刑前,管鐘演主動捐出了自己的心臟,肝臟,眼角膜和腎臟,使得6人受惠。
參見
*中華民國死刑制度
*臺灣戰後時期死刑犯列表
*龍山寺口
腳注/來源
2011年被處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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