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集權制,即民主集中制,由中國國民黨提出的術語,為國民黨的組織原則,最初源自列寧提出的民主集中制,歷經孫中山及蔣中正的詮釋和應用,應用於中國國民黨黨務系統與中華民國政府中。早期國民黨和中國共產黨對组织原则的解释基本相似,但有不同俄文汉译。国民党未把民主集權制寫入党章,只曾在决议案中明文要求「民主主义的集权」,這使得在很長一段時間裡,即便雙方徹底敵對之後,事實上國民黨跟中國共產黨在政治制度的架構上高度相似,只是經濟方向不同。
李登輝任中國國民黨主席期間,進行中國國民黨黨務改造,廢除民主集權制,將中國國民黨轉型為現代民主政黨,只保留黨內部分的民主集中制架構
起源
民主集權制是效法列寧的民主集中制,列寧提出,共產黨的組織應該基於少數職業革命家,以秘密方式組成有紀律的組織。在聯俄容共時,為了將中國各地如同散沙的國民黨員組織起來。孫文提出以俄為師的方向,在鮑羅廷的指導下,重新組織中國國民黨,國民黨由此成為列寧式政黨,以利組建自己的軍隊和動員推動北伐,此後民主集權-{制}-成為中華民國政黨的組織方式,直到1987年台灣解嚴取消黨禁才慢慢轉型。
概論
根據孫中山的「五權憲法」與權能區分理論,政府的權力分為行政、立法、司法、考試、監察等五權,為「治權」,因此分設行政院、立法院、司法院、考試院和監察院;而人民則有選舉、罷免、創制、複決的權利,稱「政權」,人民透過國民大會來行使政權。但是在權能區分的理論中,立法院不是西方世界概念的國會,而是屬於政府的專門委員會,由國民大會委託,專職立法。孫中山認為西方代議民主制中,議會權力過大,控制行政機關,是一種國會獨裁或議會專制,主張將監察權與立法權由民選議會獨立出來,由專家行使,不由人民透過議會決定。
孫中山表述的三民主義思想中的權能區分在於將政治權力交給一群「專門家」來行使,認為人民並沒有能力來讓政治順利運作,但是在這個系統中,人民可以表達自己的想法,讓「專門家」來為他們實行。
孫中山之子孫科曾主張國民黨應改採分權制而非集權制。胡漢民則主張應該將政治權力集中在國民黨手中。
1930年代由蔣中正主導的國民黨內部派系如力行社、藍衣社,將「民主集權制」採取「領袖制」而具法西斯政黨的組織特色。
1949年國民黨在國共內戰失利後,中華民國政府及國民黨遷至台灣,採取具法西斯政黨色彩的民主集權制,政治權力集中於國民黨,國民黨權力集中於黨主席一人。在李登輝接任中華民國總統及國民黨主席後,進行一連串改革,將政治改造為朝向民主發展,其政治改革目標就是要「退去國民黨革命民主政黨的屬性,廢除民主集權制」,「並建立公平開放的政黨競爭關係」。
基本內容
總理孫中山闡釋
在國民黨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上,孫中山說:
民國14(1925)年5月24日中國國民黨第三次中央執行委員會發布文告:「去年一月,我 總理召集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其意蓋使本黨依據民主的集權制,建立一組織完成之革命黨;惟組織完成之真正的革命黨,乃能担負完成國民革命之工作。」
總裁蔣介石闡釋
蔣中正論民主集權制:
*要知道,我們個人的生命是可以犧牲的,但黨和主義是不可以犧牲的。我們絕對服從黨的指導,不可懷疑和干涉黨的行動,因為本黨是民主集權制,中央黨部若有問題,是要中央自己來解決的,別人絕對不能干涉。
*根據民主集權制的原則,本黨政策在討論階段,是民主的,人人都可以發表意見,自由討論;在執行階段是集權的,一經共同決議,必須一致執行,以求行動之統一與力量之集中。行動統一的規律,是個人服從組織,少數服從多數,下級服從上級,全黨服從領袖。
本黨推動工作,採取分工合作,逐級授權,分層負責的方式。無論計劃、執行、考核各種工作,只要上級授權之後,各級就應切實負責,在他職權範圍以內,努力完成其工作,達成其任務。但黨是一個戰鬥性的集團,上級的命令,下級必須服從,保持嚴正的工作紀律,所以既做了一個革命黨員,就應該不怕困苦,不避危險,必須堅決地來負責執行組織的決議,服從上級的命令,貫澈 領袖的意志,像一支有節制的軍隊一樣,這樣自然能夠達成反共抗俄的革命任務。因此,認為服從乃是黨員對本黨革命事業負責的基本條件。所以說:「服從為負責之本」。
胡漢民闡釋
胡漢民所作的關於紀律問題案的說明指出:
歷史
聯俄容共時,孙中山主张「以俄为师」,仿照苏聯共产党的组织模式改组国民党 ,因此1924年國民黨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通過的黨章中規定,國民黨的組織原則為民主集權制,以國民黨全國代表大會為權力中心,將國民黨改組為更嚴密的組織。現行黨章中並沒有提到民主集權制 。
1925年,通過《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組織法》,確立以黨領政的方向。在國民黨之外,中共也使用民主集權制的名稱來建立組織,但在之後則改稱民主集中制。
1928年,北伐之後,胡漢民提出《訓政大綱提要說明書》,認為應該採取軍隊黨化、以黨治政、一黨專政的方向,由國民黨來領導國家。同時提出黨外無黨、黨內無派的口號。然而,有研究人聲稱,在1928年後,民主集權制的地位就已經被个人领导制取代。
1930年7月13日,汪精衛在他所起草的《最近黨務政治宣言》中,指控蔣中正(介石)企圖以個人獨裁制取代民主集權制的地位,雖然如此,但是他也主張提高國民黨的權威和提倡以黨領政相關理念,並且主張不允許非國民黨黨員出任行政官員,也聲稱以黨專政一事就是民主集權制。
被發表於1931年的《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確立了在訓政時期由國民黨進行以黨領政、以黨治國這一方針的地位。
在其於國共內戰失利、政府及國民黨遷至台灣之後,1949年,蔣中正提出《中國國民黨改造方案》,再度強調稱中國國民黨實行民主集權制。
1951年,蔣中正再度發表了關於民主集權制的談話。有人認為,他的談話內容,與中共黨員施存統在1923年發表的文章類似。
相關觀點
自由作家吳佳鴻在評論民主進步黨在2018年九合一大選中慘敗一事時,聲稱 民主進步黨之所以會出現「黨意凌駕於民意」及「立法院黨團無法自主」這些現象,根本原因是其有着「列寧式政黨」的組織架構,列寧式政黨的核心理念就是「民主集權制」相關理念,中國國民黨沿襲了蘇聯共產黨的組織架構,民主進步黨在被成立時又參照了中國國民黨的組織架構,藍營及綠營各自內部的兩大政黨都經常要求民意代表服從黨意,並且讓黨中央的意志凌駕於民意代表之上, 吳佳鴻呼籲黨中央放棄對立法院黨團及國家政策走向的控制並成為單純的選舉機器, 吳佳鴻聲稱,在競選活動結束之後,黨中央就應該將國家立法及行政這兩大權力交給由人民所選出的民意代表及行政體系領導人,這樣才能夠令「以黨領政」這一威權遺緒真正地在台灣完全消失。
参見
- 一党制
- 民主集中制
參考文獻
外部連結
*[http://www.mh.sinica.edu.tw/MHDocument/PublicationDetail/PublicationDetail_1503.pdf 沙培德〈民權思想與先鋒主義:民國時期孫中山的政治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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