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色敲詐

桃色敲詐是一種愛情騙局、感情詐騙的方式,或以情色引誘對方進行敲诈的詐騙手法。又稱為色情詐騙,俗稱為仙人跳,古代稱為美人局,粵語俗稱「捉黃腳雞」(此名稱常見於港澳地區),华北俗称「放鹰」或「放鸽子」。英語稱為「Badger game」在歐美被視為犯罪詐騙手段的一種。

这種手法於中國可追溯至宋朝,直至現在仍然流行於臺海兩岸,於歐美國家則最遲於十九世紀初期出現,尤其盛行於十九至二十世紀初期,現在則多是針對知名、有權力、財富、地位的人士(如幼稚園足球教練、政治人物、藝人、運動員、士紳、富豪等)或神職人員;於各地觀光區亦有專門針對遊客的桃色敲詐;一般來說前述的對-{}-象是比較容易成為下手的目標,但也有發生過找身心障礙人士這種較為弱勢族群下手的新聞。

各種名稱及其由來
中文名稱
宋朝時就有這種敲詐手法,人稱「美人局」。明朝稱為「扎火囤」,凌濛初《二刻拍案驚奇》載:“做自己妻子不著,裝成圈套,引誘良家子弟”,一等成就好事,就率領光棍打將進來,“詐他一個小富貴”。此謂之“扎火囤”。張肯堂的《田世祿》亦有類似描述,故事載內黃有一個叫田世祿的流氓,專門“以妻妾招搖者也”,專門從事“扎火囤”的敲詐行為。當地惡少李九德見垂涎田世祿妻葛氏美色,“與之昵處有日”。田世祿“沾沾以為,此少年乃入吾彀中者也”。李九德雖奸,但仍難以“脫出平康之井”,最后也“傾囊而擲,吮髓過于篋矣”

「仙人跳」的名稱則出現於清朝。據徐珂所作的《清稗類鈔》記述,一般是男女協謀,假裝夫婦(亦有真正夫婦),女子以色誘男子入室。剛剛坐定,同謀的「丈夫」就突然從外而歸,見到受害人就假裝憤怒,說要拉他見官。上當者大懼,“長跪乞恩,不許,括囊金以獻,不足,更迫署債券,訂期償還”。由於此方法詭幻機詐,讓受害人被騙後感到莫名其妙,連仙人都難逃被拐的命運,掉到陷阱也跳脫不出來,所以稱之為仙人跳。至今臺灣仍把這種敲詐手法稱為「仙人跳」,甚至也成為臺語詞彙。如藝人羅志祥曾在電視節目表示,他是發自內心想去交朋友,很痛心慘遭仙人跳。

「捉黃腳雞」這個俗语是出自广东的农村,當地農民专养母鸡而少养公鸡,因为母雞可以生鸡蛋,農民可以拿去賣。但祭祀時卻需要公雞,而捕捉公雞的方法,就是农民先把穀子撒在门外,群鸡就会跑來啄食(粵語把雞走動的動作稱為“鸡咁脚”),当母鸡在啄食時,公鸡就“色心起”,懒得去吃穀子,撲上母鸡身上交配,正是捕捉公鸡最好的时候,公雞交配時疏於防範,农民抓住鸡脚就行。因為公鸡的双脚呈深蛋黄色,而母鸡的腳浅黄色,很容易辨认。後來就把以女性勾搭男性進行性行為然後勒索稱為“捉黄脚鸡”。

英文名稱
英語把這種敲詐方式稱為「Badger game」,語源有兩種說法。一種說法認為這是源自以誘餌捕捉獾的活動,也就是「耍獾的遊戲」;另一種說法認為源自美國威斯康辛州的別稱「美洲獾之州(the Badger State)」,並認為這種手法是源自或流行於威斯康辛州。

日文名稱
日語稱這種敲詐手法為「美人局」()。「」在日文中意為「筒」,一般是指筒狀物,而「」是「使人拿住」之意,兩字加起來表示在賭博時拿做過手腳的竹筒讓人搖骰子來詐騙錢財,後用來轉指高價賣出劣質商品的行為,現今則專用來指此種敲詐手法。亦有民間說法指日語「」是日本極道(暴力團)的黑話,意思是指女性生殖器,「」就是「使其拿住女性生殖器」的意思。

而「賣春詐欺」()或「賣春強盜」()則專指勒索嫖客。

手段
誣告強姦、勒索財物
桃色敲詐最常見的手段就是誣告性侵或強姦,藉此來詐騙金錢。

最初期案例是:一女勾引被害男性,将其骗至同夥事先埋伏好的地点,在即将「成事」的时候,同夥破门而入以「捉姦」为名向被害者勒索财物。現在有些則是性交後,揚言告知其家人、公開事件或控告對方強姦來勒索。受害人亦從異性戀男性擴展至男同性戀者和女性,針對男同性戀者和女性受害人的犯罪份子则會以美男子作誘餌。而以名人為目標的犯罪分子,有些更會勾結「狗仔隊」偷拍性交過程來勒索。亦有人聲稱與受害人性交者未達法定年齡,違反當地與未成年人發生性行為的犯罪法規,要脅受害人付錢,否則報警。

舊情
此外,亦有已分手情侶或已離婚夫妻的其中一方以公開兩人的性事(包括照片、影像等資料)來要脅前度戀人或配偶,脅迫對方付出金錢作「」或繼續與自己發生性行為。

索客
有些非法提供性服務的犯罪集團以這種手法勒索嫖客:

一種是女性或男性於街頭勾搭途人,完事後同夥自稱公安或警察破門而入,要求繳交「罰款」(有些國家或地區甚至有真正的執法者以這種方法中飽私囊)。多見於法律禁止性交易和法制不健全的地區。

另一種在法律不禁止性交易的地區(例如香港)常見,不法之徒於報紙或雜誌登廣告,聲稱提供電召上門的性服務,受害人打電話召妓,妓女或男妓上門與嫖客性交後,即嫌「肉金」(性交易的服務費用)太少,要求多付,嫖客若拒絕,即有妓女或男妓或黑道的同夥上門勒索。

索妓
有些性工作者瞞著家人、親友從事性工作,有些嫖客會勒索他們,要脅他們提供免費性服務或其他利益,甚至要脅他們與自己合作勒索其他嫖客,否則公開事件、告知家人或報警(於賣淫不合法的地區),令性工作者的權益得不到保障。於賣淫不合法的地區,更有執法者勒索性工作者的事件。有些提供性服務的是知名人士,1990年代香港的「字母小姐事件」是其中一個例子。另外一些從事援助交際的未成年少女亦有被嫖客勒索。

變種
有些用類似手法的不法份子不但勒索,還會行劫甚至殺死受害人。例如於1990年代初於深圳發生的「六魔女事件」,犯罪集團派出六名女子於深圳公路勾搭來往香港和深圳的貨車司機,然後把他們劫殺。

道德
部份人亦把與相識不久的人(不論是否有愛情)發生性行為視為隨便、濫交的行為。因此受害人會害怕事件被傳開。
這種犯罪手法是抓住受害人怕事的心態,例如:

  • 怕丟臉、故面子、礙於顏面
  • 怕遭家人、親友恥笑
  • 怕伴侶知道自己不忠
  • 怕坐牢
  • 同性戀者害怕被人知道自己是同性戀者而遭歧視
  • 未成年人士和兒童害怕被家長、學校、老師責罰或被勒令退學處分
  • 名人怕影響聲譽,若醜聞傳出去,可能原有的權力、地位、財富等會不保。
  • 遊客對當地法律不熟悉而感到恐懼且急於回國。
  • 犯罪者通常的主要目的是要錢而已,被害者大部分經濟能力都不差,可能會認為損失錢事小,花錢消災、錢財乃身外之物,錢損失了還可以再賺等。

他們被敲詐金錢時往往當作「破財擋災」、「花錢消災」而不報警,付錢了事,因而讓犯罪者得逞。亦有人被脅迫從事非法活動,怕會被舉報而不敢求助,助長了色情敲詐活動。

由於不少受害人為殘疾人士,協助聾人的慈善機構「龍耳」收到不少受害人求助,均涉及網上情緣騙局,該機構創辦人邵日贊表示,聾人感情世界率直,很珍惜朋友,較容易輕信對方,令騙徒有機可乘。

出現原因
間諜手段
桃色敲詐最早源自於東方的美人計,以及西方的間諜行動之中所用,主要就是透過美色欺騙手法,來獲取敵國的情報,是一種依賴美色的陷阱。時過境遷,現今的普通社會中常見的則是拿來詐騙金錢的手段,這種透過美色營造的騙局被拿來當騙錢的手法。

曾遭遇桃色敲詐的部份名人
以下人士被敲詐的事件曾被媒體公開報導,但並非所有受害人都有發生性行為:

  • 朱木炎
  • 羅志祥
  • 郭富城
  • 弗朗切斯科·托蒂

*林煜智

  • 澎恰恰

*放火 (YouTuber)
*都美竹
*笑笑 (YouTuber)
參見

  • 詐騙
  • 誣告搭配勒索
  • 浪漫騙局
  • 美人計
  • 性醜聞
  • 电脑犯罪
  • 兒童色情
  • 被指控嫖娼的中國異見人士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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