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学报》为中国历史上最早的妇女报刊。1898年7月在上海创刊,由上海女学会创办,创办人为《苏报》主人陈范之女陈撷芬,只出了12期,便因慈禧太后发动戊戌政变而停刊。
1902年,陈撷芬再次出版《女学报》。1903年,她将《女报》改名为《女学报》,当年停刊。
历史
背景
维新运动
1895年~1898年,维新派的维新运动为中国近代思想启蒙运动开辟了新道路,以康有为、梁启超为首的维新派为扩大影响,先后创办了近30种报刊,这一时期报刊被树为政治改革的先导,客观上使得新思想在中国得到更为广泛的传播,也就一定程度上促成了“新女性”社会群体的出现,这为《女学报》的诞生奠定群众基础。
女权口号出现
在戊戌变法时期,康有为在《大同书》中提出为“无量数女子呼弥天之怨”,为“女子拯沉溺之苦”浅析陈撷芬,
陈撷芬个人
陈撷芬出生于一个资产阶级改良派知识分子家庭,她曾在教会学校中西女塾中读书,所以较早地接触到西方“男女平等”的思想。同时她受到自己父亲陈范办《苏报》实践的很大影响,在父亲的帮助下开始创办自己的《女学报》。在《元旦问答》中她说设立报馆的原因:“这做报的一件事,不必作文章、作诗、作赋,只要照自己意思去做,做得好就是了。做报就不能但照自己的意思做的,要叫别人看得喜欢,劝人得要人相信,他才肯改,激励人得话,要激励出人饿精神兴致,他才肯出来做事,出来学学问,痛切得话,要说的人悲愤填胸,他才能立足宗旨,骂人的话,要骂得人钻心刺骨,他才惭愧改过。”
创刊
《女报》在1898年7月24日上海正式创刊。每月出版三期,第一期为朱印。报馆设在上海西门外文元坊,应有四个代售处:南市花衣街文瑞楼扇铺;城内邑庙豫园梅花馆子扇铺;北市四马路老村不放对面广学会书局;泥城桥不缠足会。头三期免费“敬送”给读者,从第四期起“每张暂取纸料钱三文”。在同年9月,因戊戌政变发生,在1898年10月29日出版了第12期后,《女报》被迫停刊。
1902年5月8日《女报》再次出版,由苏报馆代办发行,陈撷芬仍为主编,在1903年,《女报》改名为《女学报》。
停刊
1903年7月初,“苏报案”发生,章太炎被捕,邹容投案,《苏报》被查封,《女学报》也渐渐走到了尽头。陈范带着女儿陈撷芬逃往日本。在日本逃往时期陈撷芬并没有放弃《女学报》,在10月期间第四版《女学报》出版,编辑兼发行地址为“东京牛込区喜久井町二十番四号”,总发行所为“上海国民日报馆”。这便是《女学报》的最后在一期。
主要宗旨及内容思想
办报宗旨
《女学报》的办报宗旨是:宣传变法维新,主张男女平等,主张婚姻自主,倡导女学,争取女权,提倡民主和科学。
内容思想
1.要求男女平等
该报从多方面揭露了男女不平等的种种社会现象。“凡物无能外阴阳者矣。光有白黑,形有方圆,质有流凝,力有吸拒,数有奇偶,物有雌雄,人有男女,未有轩轾者也”。《女学报》大力宣传资产阶级人权平等,抨击几千年来男尊女卑的封建礼教。在《女学报》第五期中王春林的《男女平等论》指出“男有权而女无权,天下之事,皆出于男子所欲为”,问“天下女子,一皆听命于男”是极不合理的现象。
相关条目
- 陈范
- 慈禧
- 康有为
- 梁启超
- 戊戌變法
- 戊戌政变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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