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舞蹈團體日月明功的成員以體罰為名義,虐待一成員之兒致死。
背景
陳巧明(1954年11月4日生)為舞蹈老師,在1980年代左右成立舞蹈補習班。成員則尊稱她為「Sunshine」(陽光)。到了2000年代,她除了教授舞蹈以外,還開始開始教授瑜珈與氣功。舞蹈補習班從什麼時候變成︁日月明功已不可考,但一般認為實在2005年左右。而陳巧明的性格轉變,一般認為與則和其男性友人離居有關。
日月明功為一舞蹈團體。雖然事件當時輿論普遍認為是新興宗教,但事後調查發現該團體的宗教色彩不強。成員後期開始在默園共居,並發展出集體教養性的體罰管教模式。被帶來默園的孩子,對日月明功的體罰管教模式多有不滿,並常有脫逃事件。這些事件常被成員視為青少年叛逆期的表現、沒有逃脫的則被視為「管教有方」。
事件
黃芬雀育有一女一兒。據其女兒所言,黃芬雀夫妻相處較為高壓,令她本人的不安全感極重。其教養觀也較偏向「無微不至」。由於女兒無法忍受日月明功的管教模式,她因此去臺中與父親同住。
司法介入
2013年11月18日,彰化地檢署偵訊後向彰化地方法院聲請羈押涉嫌軟禁、虐打兒子致死的黃芬雀,彰化地方法院裁定羈押。另與黃芬雀一起靈修的許愛珍也涉嫌,訊後以新台幣10萬元交保。12月5日,黃的女兒表示,解剖檢驗報告(由頭髮採樣)證實詹生沒有毒品反應,但死因和日月明功有關連。本日也是該案件首次出現在新聞版面上。12月12日,彰化地檢署搜索日月明功的9個處所,將陳巧明帶回偵訊。12月13日,彰化地方法院裁定,陳巧明與日月明功成員林甫朋、許愛珍、劉享易、吳仁甫、詹生母親黃芬雀羈押禁見。
2014年1月10日,全案偵結,彰化地檢署起訴8人,分別為陳巧明、黃芬雀、許愛珍、劉享易、林甫朋、吳仁甫、王昱翔以及尤威評;其中陳巧明因涉嫌教唆他人毆打凌虐詹生,遭檢方依傷害致死罪起訴,求處重刑。12月9日,彰化地方法院一審宣判陳巧明13年有期徒刑、黃芬雀4年半有期徒刑、許愛珍4年有期徒刑、其餘5名被告判處6個月至3年10個月不等之有期徒刑。同時陳巧明續押2個月後移監服刑。
2015年1月12日,彰化地檢署公訴檢察官認為所有被告刑期過輕,決定提起上訴。8月27日,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二審宣判,陳巧明有期徒刑13年、黃芬雀有期徒刑4年6月。同時陳巧明續押。
2016年3月11日,中華民國最高法院依《中華民國刑法》傷害罪、私行拘禁致死罪等罪判決,陳巧明13年徒刑,黃芬雀4年6月徒刑,共犯許愛珍、劉享易與林甫朋等3名各3年8月到4年定讞,僅王昱翔發回更審。
2025年9月,陳巧明服刑10年後獲得假釋。
流行文化
2019年台灣電子遊戲《還願》藉鑒了日月明功案中母親對孩子依靠宗教力量「治療」的場景。
參考資料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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