皓電是1940年10月19日蔣中正向八路軍、新四軍發出的電報,電報中令兩軍團撤到舊黃河以北。此后发生皖南事变。
当时是抗日戰爭時期。1940年10月19日,蔣中正命令何應欽、白崇禧向八路军、新四军发报,接收者为國民革命軍第十八集團軍(八路軍)正副司令朱德、彭德懷,新编第四軍(新四军)軍長葉挺、副軍長項英,內容為命令兩軍團接電報後1個月內全部撤到舊黃河以北,目的是調停國民政府軍與兩軍團的連日衝突。
「皓」是19日的代日韻目。“皓电”意即“19日的电报”。
「皓電」提及的衝突
*河北地區,第十八集團軍與張蔭梧、鹿鐘麟部之衝突
*山西地區,第十八集團軍與閻錫山部之衝突
*山東地區,第十八集團軍與石友三部之衝突
*山東地區,第十八集團軍與沈鴻烈部之衝突
*蘇北地區,新四軍之黃橋事件
責任歸屬
「皓電」將衝突原因歸咎於「第十八集團軍及新四軍所屬部隊:
*一、不守戰區範圍,自由行動;
*二、不遵編制數量,自由擴充;
*三、不服從中央命令,破壞行政系統;
*四、不打敵人,專事吞併友軍。」
於是要求「關於第十八集團軍及新四軍之各部隊,限於電到一個月内,全部開到中央提示案所規定之作戰地境内」。
電報發出後
毛澤東以上述受令者「朱彭葉項」四人名義答覆:「同意將安徽南部的新四軍部隊調到長江以北。」但共產黨新四軍並未如皓電所言立即移防;而衝突仍繼續,最後導致「皖南事变」的發生。
註解
参见
- 相關事件:皖南事变
- “皓電”名稱之意義:韻目代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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